2024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编外人员招聘81人公告
为满足余杭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2019〕9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余教〔2020〕59号)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余杭区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1名。具体用工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余杭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和幼儿园编外用工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年龄和学历要求:
男性年龄在1978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部分紧缺岗位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6.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13日,报考人员可将《余杭区教育系统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或前往招聘学校指定办公室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邮箱和报名地点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报名人员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人员随带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格条件、户籍、或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招聘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执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考试一般采用面试+技能考核等形式。其中面试和技能考核各占综合成绩50%。
六、体检及联合审查、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同分情况,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及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考察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招用
对拟招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公告
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融媒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共2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如下: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户籍 |
年龄 |
学历 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电视新闻播音员 |
1 |
女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 |
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
2 |
电视新闻播音员 |
1 |
男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 |
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融媒事业。
(二)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 9月2日前,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9月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随报随审)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8时--2024年9月1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125.124.24.208:8022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以随报随审的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根据招录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将另行通知。
(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23日9时-9月28 日9时30分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在2024年9月28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和科目为: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10月中旬通过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22)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证明、证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能力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择取。面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专业能力面试主要内容如下:
电视新闻播音员岗:指定一特定场景和主题,模拟现场主持。
(六)体检、考察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权重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面试结束后,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咨询电话:0571-57168688、57168699。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求,临安区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岗位类别为内勤岗。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4年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表达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7.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9.临安区户籍(生源),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8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10.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 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
2.联系方式:0571-89542079,报名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390号商务局416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1)本人签字的《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区商务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反馈并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临安区情区策、经济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1-61070187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4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