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9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在秦皇岛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qhd.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通知,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官网进行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1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8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至2024年8月20日下午17:30。
 
  网上报名材料:
 
  (1)《秦皇岛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4)职称证;(5)相关岗位执业证、规培证;2024年应取得规培证书人员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6)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和社保缴费证明;(7)同底色免冠证件照。
 
  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到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报名邮箱:qhddyyyzhaopin@163.com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报名邮箱:qseyrsk@126.com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报名邮箱:qhdsdsyyrsk@163.com
 
  秦皇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市中医医院)报名邮箱:qhdszyyyrsk@126.com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报名邮箱:qhdfyhr@126.com
 
  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邮箱:bgs@qhdcdc.com
 
  2、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三)考试。
 
  1、笔试。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委托第三方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由第一医院电话通知。其他招聘单位不设笔试环节。
 
  2、面试。在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成绩核定
 
  (1)报考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报考其他招聘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考试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报市卫健委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从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一)咨询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0335-5908121
 
  秦皇岛市第二医院:0335-2022699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0335-3850360
 
  秦皇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市中医医院):0335-8355183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0335-3852200
 
  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35-3652600
 
  (二)监督举报电话
 
  秦皇岛市卫健委直属机关纪委:0335-3638679
 
  秦皇岛市卫健委人事科:0335-3629582
 
  附件: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河北秦皇岛山海关区定向招聘教师4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定向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
 
  定向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详见《山海关区2024年定向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
 
  定向招聘经山海关区公开招聘且在职的人事代理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
 
  4、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信息发布
 
  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www.shanhaiguan.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知将通过“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区教体局组织学校通知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的人事代理教师,教师自愿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qhdshgjs/index.html#/index
 
  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9月9日09:00至9月1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2:00。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
 
  1、报名前,应聘人员须完全了解本次定向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山海关区2024年定向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内容,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信息要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即完成报名。
 
  6、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正常使用,不得更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审核通过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加分政策
 
  将入职年限作为加分项计入应聘人员笔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入职人事代理教师年限累计加分),具体办法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我区任职人事代理教师工作年限每1年加1分,计算方法为年减年取整数,由区教体局负责核实统计应聘人员加分情况。
 
  七、考试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定向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综合素质》两个科目。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取闭卷考试方法,满分100分。
 
  《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特别提示:笔试时间、地点与山海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时间、地点同步。)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笔试结束10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也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户口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学信网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4、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面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考场、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面试成绩公布
 
  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张贴公布。
 
  6、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八、体检、考核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共同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因此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体局组织按原聘用学校进行聘用,其中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依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编制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3日,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1、政策咨询电话:0335-5137667
 
  2、监督举报电话:0335-5136653
 
 
  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河北秦皇岛山海关区招聘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详见《山海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
 
  (一)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定向招聘“七类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不具有秦皇岛市户籍、但服务地为秦皇岛市的应聘人员视同具有秦皇岛市户籍),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其中报考岗位所属县区与服务地一致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可放宽至2016年及以后参加本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2013年及其以后,秦皇岛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秦皇岛市的退役士兵。
 
  3、“残疾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持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的人员。
 
  4、“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经军队团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驻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5、“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或北京冬残奥会的志愿者。
 
  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如暂未完成考核,可持《协议书》报名应聘。考核工作须于聘用公示结束前完成,未能完成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即1988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2024年9月8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人员、“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不受户籍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三类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户籍;应聘人员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秦皇岛市户籍的,应聘人员可视为具有其对应户籍。
 
  5、具有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执行。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聘用公示结束前取得,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4年9月8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信息发布
 
  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www.shanhaiguan.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通知将通过“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hbqhdshgjs/index.html#/index
 
  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9月9日09:00至9月1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2:00。
 
  交费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17:00。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
 
  1、报名前,应聘人员须完全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山海关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内容,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信息要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正常使用,不得更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交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或扫描成PDF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报名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3日24:00前打包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减免考务费+姓名)至电子邮箱:shgqzp@126.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综合素质》两个科目。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取闭卷考试方法,满分100分。
 
  《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笔试具体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笔试结束10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也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发现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被取消成绩的、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高于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能够证明自己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学信网有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比例不足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满分100分。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展示方式,满分100分。其中试讲60分,技能展示40分(包括:儿童画、讲故事、弹唱、舞蹈四项,每小项10分)。
 
  上述所有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2、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
 
  4、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面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考场、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面试成绩公布
 
  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张贴公布。
 
  6、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核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体局共同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因此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海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编制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3日,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1、政策咨询电话:0335-5137667
 
  2、监督举报电话:0335-5136653
 
 
  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医院选聘31人公告

  
 
  为满足海港医院目前临床医疗工作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安全,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经海港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医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紧缺急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医院。主要职责: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区属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担负着市区及周边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和省内多所医学类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选聘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4.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6.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海港医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9.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9月 1日(含)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信息
 
  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http://www.qhdhg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83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8:30至9月8日17:30。
 
  (2)报名材料:①报名表一份(附件2),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②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③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④相关岗位执业证扫描件、资格证扫描件、规培证扫描件及其他要求证件扫描件。
 
  2.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由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现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岗位招聘指标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过海港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秦皇岛市海港医院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267336(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0335-3551306(秦皇岛市海港区人社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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