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椒江区卫健系统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卫生类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椒江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工作人员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椒江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和“健康椒江先锋”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各类人员。以下情况不得报考或者限制报考:
 
1、椒江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来源)相同的职位。
 
2、与岗位之间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到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404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9039611、89069368。
 
3.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时带《椒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请一并提供;网上报名的,须将有关资料扫描后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邮箱:wsjrj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姓名+2024年椒江事业单位报名材料”。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审查。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在指定发布平台公布。
 
四、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各职位均为2个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非卫生类)和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由各笔试科目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笔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笔试后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上公布。
 
椒江区大陈镇卫生院招聘职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另行抽签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报考临床医生职位的,执业证书注册范围需为内科、外科、全科或儿科专业;适用“两个同等对待”,以应届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同等对待身份报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政审人员自发布政审通知后三个月内需办结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
 
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新聘用卫技人员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椒江区大陈镇卫生院服务满6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
 
八、注意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4年8月19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 1988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19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4年8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椒江生源毕业生和台州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椒江生源毕业生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椒江的毕业生)。截至2024年8月19日及之后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相关证件证明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卫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人才,可以按照《椒江区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八)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电话:0576-89039611)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等工作由椒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
 
椒江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6-89039611、89069368。
 
本公告由椒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椒江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椒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健康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浙江台州椒江区招聘中职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椒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中职教师共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户籍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9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0日9:00至24:00。
 
3.报名系统网址:https://jszp.jjzsb.net/
 
4.报名流程
 
(1)进入基本信息采集界面,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职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
 
(3)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保存并申请审核”按钮。信息保存并申请审核成功后,请牢记登录密码。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4)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在2024年8月11日9:00至24:00登录报名网址,修正本人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再次审核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24:00。再次审核结果2024年8月13日9:00后查看。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5.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报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13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请在缴费页面“缴费单号确认”区域填入缴费单号,填入的缴费单号经确认通过后报名程序完成。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及以上,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原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招聘职位条件的,请务必在2024年8月13日到椒江区教育局(建设路4号)人事科二更改报名职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8月19日,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于8月17日至8月19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2.学科专业知识。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经报名调整后的职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考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面试对象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确认不参加面试(不含临时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有分数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仍并列的,一同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1.《椒江区2024年招聘中职教师报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一式1份);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中职药学、中职机械考生可免提供);6.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如本公告第九条第2点要求的“同意报考证明”等)。以上材料除“材料1”收取原件外,其他材料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报考人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人个人信息、委托原因、被委托人个人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所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若有递补,资格复审次日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和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
 
暂定8至27月。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椒江区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内容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模拟上课)。
 
七、考分组成
 
总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50%+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50%
 
面试合格分各为6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择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通知》领取时间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若因体检对象书面提出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有总分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仍并列的,由抽签决定进入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予聘用。
 
2.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3.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或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考察通过人员在椒江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若发现资格不符等导致职位空缺的,则不再递补。
 
5.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6.新聘为教师的毕业生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否则给予解聘;中职药学、中职机械职位的教师在试用期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延长试用期1年,2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给予解聘。本次招聘人员在椒江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事项
 
1.椒江区人民政府网-教育局(http://www.jj.gov.cn/col/col1229454833/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及民生领域-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栏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渠道,岗位调整、笔试成绩、面试通知等信息将在该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各招聘职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往届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椒江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在职教师(包括代课教师和社发劳动合同制教师)需取得学校或劳务派遣公司同意;非椒江区教育局管理的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包括事业报备员额制、定员制等)需取得学校和主管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晚取得时间为2024年8月7日。
 
4.择岗: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高者优先)依次自主择岗,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教育局、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笔试通过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等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需在该环节结束前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否则纳入我局“报考不守信人员限制信息库”,给予不得参加我局招录1--3年的限制。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76—88224861、88815306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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