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金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等4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含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能力测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909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2)邮寄报名: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到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909室,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909室,邮编:321017,收件人:章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8029。
 
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现场核验。
 
3.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本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3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以下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建设局门户网站(网址:jsj.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前24小时以内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始前3天,进入面试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按时取得同意意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sj.jinhua.gov.cn)、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选调公告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解释,选调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468029
 
监督电话:0579-82468155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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