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20人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南关区消防队伍力量,提升消防救援实力,长春市南关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消防战斗员14名、消防驾驶员6名,共计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应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
 
  3.消防战斗员:男性,年龄18—28周岁(1996年8月13日-2006年8月13日出生),从事过消防事业的或参军服役过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8月13日-2006年8月13日出生);
 
  消防驾驶员:男性,25—40周岁(1984年8月13日-1999年8月13日),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拥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大型货车;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在读学生;
 
  6.已在消防工作岗位任职人员或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离职人员;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8.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9.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17:30,提前或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与泰景街交汇处锦湖大路消防救援站(南门入口进)。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南关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填写word格式保存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原件及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7.个人征信证明。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报名,不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笔试。采用“体能及适岗性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100米跑。
 
  2.驾驶员岗位需进行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满60分即为合格。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
 
  经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合格的人员,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入选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最终成绩
 
  最终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自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格检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因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公示前,招录对象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按照规定开展录用通知发放、组织入职前培训等工作。
 
  (三)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消防战斗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000元。
 
  2.消防驾驶员工资待遇每月实发4500元。
 
  3.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食宿。
 
  4.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新录用的专职队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消防员招录。
 
  2.集中培训和转段实战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3.录用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消防安保任务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均不设开考比例;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便于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上当受骗。
 
  八、报名咨询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5218955
 
  长春市南关区消防救援大队:0431-80604187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市绿园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站灭火救援队伍力量,经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名,其中战斗员14名,驾驶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或已取得长春市(含外县)居住证的居民;
 
  3、年龄要求:
 
  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1999年9月6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与企业经营(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正在其他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
 
  11、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绿园区双丰东路与居兴路交叉口南280米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内(导航搜索“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B2型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查询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打印);
 
  7、其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个人正规资质性证件等(包括消防工作经历证明、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8、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2张粘贴在《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2分钟)、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满分为8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分,共计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驾驶能力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驾驶能力测试,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驾驶员操作考核标准》(附件4)。考生在6分钟以内(含6分钟)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合格;考生未能在6分钟以内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驾驶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后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报告,心理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拟聘用人选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核查;联合长春市消防支队专职办对体检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以培训为主,培训结束后依据培训期间所学的内容,进行体能考核及理论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派岗。派岗原则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以及人身意外险,并提供食宿。
 
  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合同制消防员聘用后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2、新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主动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其他合同制消防员招聘。
 
  3、培训期间主动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会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431-87612191
 
  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人事科电话: 0431-86762010
 
  监  督  电  话:0431-87633389
 
  附件: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市绿园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站灭火救援队伍力量,经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名,其中战斗员14名,驾驶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或已取得长春市(含外县)居住证的居民;
 
  3、年龄要求:
 
  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1999年9月6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与企业经营(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正在其他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
 
  11、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绿园区双丰东路与居兴路交叉口南280米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内(导航搜索“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B2型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查询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打印);
 
  7、其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个人正规资质性证件等(包括消防工作经历证明、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8、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2张粘贴在《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2分钟)、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满分为8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分,共计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驾驶能力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驾驶能力测试,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驾驶员操作考核标准》(附件4)。考生在6分钟以内(含6分钟)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合格;考生未能在6分钟以内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驾驶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后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报告,心理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拟聘用人选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核查;联合长春市消防支队专职办对体检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以培训为主,培训结束后依据培训期间所学的内容,进行体能考核及理论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派岗。派岗原则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以及人身意外险,并提供食宿。
 
  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合同制消防员聘用后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2、新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主动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其他合同制消防员招聘。
 
  3、培训期间主动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会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431-87612191
 
  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人事科电话: 0431-86762010
 
  监  督  电  话:0431-87633389
 
  附件: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吉林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市绿园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站灭火救援队伍力量,经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8名,其中战斗员14名,驾驶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或已取得长春市(含外县)居住证的居民;
 
  3、年龄要求:
 
  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9月6日-2006年9月6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1999年9月6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与企业经营(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正在其他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
 
  11、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人员。
 
  1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提前或逾期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均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绿园区双丰东路与居兴路交叉口南280米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内(导航搜索“双丰东路消防救援站”)。
 
  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接受审核:
 
  1、《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B2型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查询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打印);
 
  7、其他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个人正规资质性证件等(包括消防工作经历证明、退役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8、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2张粘贴在《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2分钟)、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全体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满分为8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满分为20分,共计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不得参加驾驶能力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驾驶能力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驾驶能力测试,标准按照《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驾驶员操作考核标准》(附件4)。考生在6分钟以内(含6分钟)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合格;考生未能在6分钟以内完成驾驶能力测试视为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驾驶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合格人员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专业机构采用专业的心理测试软件,测试后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报告,心理测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心理测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含)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拟聘用人选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有无违法违纪情况的核查;联合长春市消防支队专职办对体检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以培训为主,培训结束后依据培训期间所学的内容,进行体能考核及理论考试,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派岗。派岗原则由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相关待遇
 
  1、合同制消防员工资为每月35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每月发放高危补助1200元。
 
  2、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以及人身意外险,并提供食宿。
 
  3、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
 
  (二)岗位管理
 
  1、合同制消防员聘用后实行24小时执勤工作制度,一周内工作5天,休息2天;如有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2、新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主动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其他合同制消防员招聘。
 
  3、培训期间主动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并负责审核、解释。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驾驶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不会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招聘,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任何关于长春市绿园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有偿中介行为均与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和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如有不法机构以此名义骗取钱款,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会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431-87612191
 
  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人事科电话: 0431-86762010
 
  监  督  电  话:0431-8763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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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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