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宣城泾县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泾县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4年泾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14日起在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泾县先锋网(www.xcjxxf.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栏目中公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x.rsj.xuancheng.gov.cn:8881/wr/a/a/wraa_examlist.html)。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报名人员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5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详见附件3《2024年泾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6日9: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4年泾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9月4日至6日从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宣城市泾县。
 
笔试成绩将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栏目中公布,供考生查询。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类人员于9月6日0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泾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室,联系电话:0563-5102637)申报加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放宽到13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栏目,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专业测试人选,并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24015)采取医学专业测试方式;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人选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当某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前,先将笔试成绩(含加分)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折算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2.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合成确定后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栏目公布。具体合成方式: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折算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笔试折算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考试最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栏目上公布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提出,公示结束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记录。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泾县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一笔试考务、专业测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泾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人事信息-招考(聘)及录(聘)用栏目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63-5102637(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泾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2024年安徽宣城泾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调(选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决定面向本县在编在岗人员择优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共17名,其中选调公务员13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县直机关选调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县直事业单位选聘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3)报考选调职位的,需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需满足在乡镇工作年限有关要求,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4)报考选聘岗位的,需被聘用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年以上。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干部回避有关规定。
 
(9)符合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管干部报考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同意报考且被选调的按选调职位管理。
 
3.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通过公开选调(选聘)和批准调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泾县先锋网发布选调(选聘)公告及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表,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先锋网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1)选调职位报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县政府大楼420室,咨询电话:5022633);
 
(2)选聘岗位报名:县人社局事业股(县人社局305室,咨询电话:5102637)。
 
报考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4)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由所在支部出具为该支部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
 
(5)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选调(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选聘)资格。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选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特殊职位(岗位)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可按2:1开考,低于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计划。被取消职位(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言语表达、适应岗位等方面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不统一组织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负责,选调(选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试用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泾县先锋网和选调(选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选聘)资格。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
 
公示期间拟选调人选缺额的,由选调(选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六)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选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选调(选聘)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转聘)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5012535(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安徽宣城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17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编制统筹安排,适度倾斜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因事择人、考用一致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及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与岗位学科一致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获该岗位学科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称号、优质课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三、引进计划
 
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共17名,具体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试用期内须能承担标准工作量)。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截至2024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与考核、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教师的公告信息将同时在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泾县人民政府人社局版块(http://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0/78711/page_1.html)、泾县人民政府教体局版块(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96/78441/page_1.html)、泾县中学(http://www.ahjxzx.com)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其他相关成绩、体检、录用等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中学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02)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日8∶00至2024年8月6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中详细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上传材料目录:
 
①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还需按要求提交本科相关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本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1);
 
⑤符合引进对象第3条的,上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称号、获奖证书,并提交“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2);
 
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在资格复审时可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3)。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8月7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4年8月7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8月7日15∶00至17∶3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与考核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择优录用。考试与考核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与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与考核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材料目录: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还需按要求提交本科相关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本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原件);
 
4.符合引进对象第3条的,提交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称号、获奖证书,“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书面承诺书;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中学网站公示3天。其中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8年)。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除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的待遇执行外,同时享受《泾县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相关待遇。新引进人员享受以下人才政策待遇:3年内享受教育人才引进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5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500元。签订不少于8年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泾购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可享受10万元安家补贴,本科生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因本人辞职、调动及其他原因离开引进单位的,取消当年度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5102637
 
泾县教育体育局:0563-2657031
 
泾县中学:13866952436(翟老师)、13675638478(胡老师)
 
(三)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535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890
 
附件:
 
 
 
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安徽宣城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17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就2024年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编制统筹安排,适度倾斜的原则;
 
4.坚持人岗相适、因事择人、考用一致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毕业生及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与岗位学科一致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获该岗位学科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称号、优质课大赛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
 
三、引进计划
 
泾县中学引进紧缺学科教育人才共17名,具体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试用期内须能承担标准工作量)。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截至2024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与考核、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引进教师的公告信息将同时在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jx.gov.cn)、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泾县人民政府人社局版块(http://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0/78711/page_1.html)、泾县人民政府教体局版块(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96/78441/page_1.html)、泾县中学(http://www.ahjxzx.com)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其他相关成绩、体检、录用等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中学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902)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日8∶00至2024年8月6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中详细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上传材料目录:
 
①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还需按要求提交本科相关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本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1);
 
⑤符合引进对象第3条的,上传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称号、获奖证书,并提交“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2);
 
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在资格复审时可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3)。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8月7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4年8月7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8月7日15∶00至17∶3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与考核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择优录用。考试与考核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与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
 
(四)资格复审
 
通过考试与考核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材料目录: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专业不限的岗位还需按要求提交本科相关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需提供“本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原件);
 
4.符合引进对象第3条的,提交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相关称号、获奖证书,“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书面承诺书;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中学网站公示3天。其中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期8年)。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除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的待遇执行外,同时享受《泾县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相关待遇。新引进人员享受以下人才政策待遇:3年内享受教育人才引进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5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500元。签订不少于8年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泾购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可享受10万元安家补贴,本科生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因本人辞职、调动及其他原因离开引进单位的,取消当年度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5102637
 
泾县教育体育局:0563-2657031
 
泾县中学:13866952436(翟老师)、13675638478(胡老师)
 
(三)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535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890
 
附件:
 
 
 
中共泾县县委组织部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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