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社会治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社会治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嘉兴市社会治理中心是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镇(街道)基层治理平台、基层智治体系和网格员队伍建设等具体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志愿服务具体工作;选树先进典型,培育孵化志愿服务项目和队伍,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弘扬志愿服务文化。
 
二、选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嘉兴市社会治理中心岗位名称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选聘人数

学历、学

位要求

专业及其他要求

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

4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或从事过2年以上文字岗位经历,专业不限。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事业责任心,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稿写作和综合分析能力,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档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三)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四)具备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条件;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取得(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0日;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聘用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公开选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swsgb0573@126.com ,文件名为“姓名+所在单位”。相关报名材料须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嘉兴市社会治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电子文档及扫描件(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3)个人近 2 年来工作总结。
 
3.注意事项:除报名表需提供word或wps格式文件外,其他材料均需提供pdf格式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7日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邮箱或浙政钉方式反馈。本次公开选聘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选聘计划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含2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等造成入围人数超过选聘计划数的,另行组织加试。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当天,参加考试人员需带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选聘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采用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社会工作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社会工作部具体解释。
 
联系人:高先生、姜女士,联系电话:83637077
 
监督电话:82521063(纪检监察组)
 
 
中共嘉兴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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