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7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16日起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znq.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南谯区”(http://nanqiao.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南谯区”(http://nanqiao.pzhl.net)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滁州市南谯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3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3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31日20: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2024年9月1日至9月2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南谯区”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减免笔试费用所需证明材料请登录报名网站“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南谯区”查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8日。
 
上午9:00--10: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9月5日9:00以后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南谯区”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滁州市南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并办理入职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0-3524903、2381081
 
监督举报电话:0550-311253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滁州市南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安徽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选调教师6人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发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6名,选调对象为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滁州市城区(市直及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学校教师。
 
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4年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84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设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选调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
 
5.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曾有与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人员。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于2024年7月16日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s://scp.chuzhou.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中新苏滁高新区”(http://scp.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8:00至7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实名登录,填写《2024年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含个人基本情况、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同意报考证明。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3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7月23日24:00前通过报名网站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岗位取消情况于7月24日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4日12:00至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改报未通过审查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贯穿网上报名至聘用前后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3年内不予报考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教师招聘与选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滁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7月26日8:00至7月2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网站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设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年龄放宽至1982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提供)。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优先排序,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中新苏滁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7天。对违反相关规定或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和市编办备案,由市人社局批复聘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调入后,根据学校现有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3769039
 
监督电话:0550-3769723
 
特此公告。
 
 
 
 
中新苏滁高新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选调教师30人公告

 

根据教育教学发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滁州市南谯区公开选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调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30名,其中:
 
1.市域内20名,选调对象为滁州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滁州市城区(市直及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学校教师;
 
2.市域外10名,选调对象为滁州市范围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4年滁州市南谯区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1984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设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选调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
 
5.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取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有与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人员。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及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于2024年7月16日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znq.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南谯区”(http://nanqiao.pzhl.net/index.php)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8:00至7月2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实名登录,填写《2024年滁州市南谯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含个人基本情况、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同意报考证明。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3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7月23日24:00前通过报名网站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7月24日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4日12:00至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改报未通过审查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资格审查贯穿网上报名至聘用前后全过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应聘资格,3年内不予报考滁州市南谯区教师招聘与选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滁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7月26日8:00至7月2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网站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设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省特级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年龄放宽至1982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提供)。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优先排序,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南谯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违反相关规定或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同一岗位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组织选岗,明确具体任教学校,并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和区人社局备案,由区人社局批复聘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调入后,根据学校现有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3113221;监督电话:0550-3010634
 
 
 
 
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安徽滁州市琅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招聘59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有效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琅琊区委组织部、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琅琊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琅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共5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7日起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yq.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琅琊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滁州市直户籍(含琅琊区、南谯区、经开区、苏滁产业园,不含滁州市其他县市,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报考乡村振兴专干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滁州市户籍(含所辖各县市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落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http://lyq.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专业照相馆拍摄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22日17: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要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2024年8月24日至8月26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减免费用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提供家庭帮扶手册或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3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内容,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9月4日9:00起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lyq.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人员考试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濠河路99号1225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岗位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一)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在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琅琊区委组织部、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二)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三)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最终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最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成绩合成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优先聘用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优先聘用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若考生以上条件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 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从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街道社区(村)岗位,同时报送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最低服务年限等由新聘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在聘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拟聘用人员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乡村振兴专干基本薪酬比照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琅琊区委组织部、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琅琊区民政局、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琅琊区委社会工作部0550-3011207
 
监督举报电话:
 
琅琊区纪委监委0550-304069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工作日以下时间使用。(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特此公告。
 
 
2024年琅琊区社区工作者、乡村振兴专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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