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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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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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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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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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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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
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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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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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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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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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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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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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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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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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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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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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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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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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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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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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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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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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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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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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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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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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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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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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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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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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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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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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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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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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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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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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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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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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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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6日24时止
2.报名邮箱:zgj@nbyz.gov.cn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8929383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如合适人选不足,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29383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4年8月20日
浙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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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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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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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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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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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
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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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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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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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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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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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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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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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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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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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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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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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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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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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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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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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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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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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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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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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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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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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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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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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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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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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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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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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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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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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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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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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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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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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6日24时止
2.报名邮箱:zgj@nbyz.gov.cn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8929383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如合适人选不足,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29383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4年8月20日
浙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爱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适应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霞浦自然资源所驾驶员 |
1 |
初中及以上学历 |
1.男性;
2.持有C1及以上驾照,一年以上实际驾龄;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4.宁波大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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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碶自然资源所驾驶员 |
1 |
三、报名事项说明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有意者请下载填写《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编外用工报名表》(表格内贴电子版1寸免冠彩色近照),将报名表(可以下载后手填,也可电子版填写)、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等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后,打包发至指定报名邮箱:254520491@qq.com,邮件标题为XXX应聘XX岗位。
3、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89285515(张老师、童老师)。
四、其他说明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驾驶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4、招聘采取面试形式,按总分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
5、在体检、考察阶段放弃的考生需提交书面说明。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2024年7月23日
浙江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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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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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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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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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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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
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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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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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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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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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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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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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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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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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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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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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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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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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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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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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基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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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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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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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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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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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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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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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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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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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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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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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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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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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管理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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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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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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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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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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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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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6日24时止
2.报名邮箱:zgj@nbyz.gov.cn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89293830(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如合适人选不足,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
五、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29383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