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5日之后);对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5日之后);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且具备岗位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5楼50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4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存);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7.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8.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
 
  9.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后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需填写选聘改报表(详见附件3),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制并发放。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楼5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另行公告。
 
  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是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及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如未开展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如开展笔试未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开展笔试并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仅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并未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①综合、技术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3道题,时限10分钟。
 
  主要测评:政治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②教师岗位:微型课面试,时限12分钟(备课30分钟)。
 
  主要测评: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3(仅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4(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有笔试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无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或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渭南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29105
 
  附件: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5日之后);对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5日之后);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且具备岗位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5楼50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4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存);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7.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8.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
 
  9.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后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需填写选聘改报表(详见附件3),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制并发放。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楼5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另行公告。
 
  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是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及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如未开展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如开展笔试未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开展笔试并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仅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并未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①综合、技术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3道题,时限10分钟。
 
  主要测评:政治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②教师岗位:微型课面试,时限12分钟(备课30分钟)。
 
  主要测评: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3(仅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4(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有笔试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无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或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渭南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29105
 
  附件: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选聘21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3.进入机关(单位)的方式应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务员考录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25日之后);对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5日之后);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现聘用事业单位岗位类别与报名岗位类别相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仅限应聘符合条件的综合管理岗,且具备岗位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聘用后,其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聘用岗位确定身份;
 
  9.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次(等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渭南党建网(http://www.wndj.org.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随后相关工作通知、信息等均在渭南党建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委1号楼5楼506办公室。
 
  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2024年渭南市市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正面照片);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的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留存);
 
  5.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7.可证明应聘人员岗位类别、职务职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存);
 
  8.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料;
 
  9.所在党支部出具并加盖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印章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未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保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后因岗位取消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重新确定报考岗位,需填写选聘改报表(详见附件3),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之一,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制并发放。报考者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委1号楼5楼501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造成的影响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请保留到选聘公示结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组织笔试。如组织笔试,另行公告。
 
  1.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笔试主要是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及时事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为主。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如未开展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为面试人员。
 
  如开展笔试未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开展笔试并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如仅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并未开展笔试,面试人员依据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比例确定,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
 
  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①综合、技术管理岗位:结构化面试,3道题,时限10分钟。
 
  主要测评:政治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②教师岗位:微型课面试,时限12分钟(备课30分钟)。
 
  主要测评:对相应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材的理解把握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汇总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和体检人员确定
 
  总成绩1(有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2(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笔试成绩×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3(仅岗位业务水平测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4(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体检人员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顺延总成绩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后相同:
 
  有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有笔试无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或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无笔试时,按照笔试成绩或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无笔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确定排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排序。
 
  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面试成绩作为加试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计划缺额,在该选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排名递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渭南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试用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要求
 
  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本次公开选聘资格复审贯穿全过程,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岗位咨询电话:岗位表中各选聘单位公布的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129105
 
  附件:
 
 
 
 
  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陕西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渭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下半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之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提前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可查看《2024年下半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6),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9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3-2363100,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30),待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9日之前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08:00至10月16日18:00,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专技岗位的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以及学历验证报告,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0室(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83号)现场核验资料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应聘人员拟加分情况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部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密切关注指定网站的通知公告。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通知公告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全市政府口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教育类招聘计划。咨询电话0913-2363051;
 
  渭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全市党群口综合管理类招聘计划。咨询电话0913-2129105;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13-2363108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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