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2人简章

 
  为加强晴隆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组通〔2022〕32号)和《晴隆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晴隆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92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选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计划共92名,其中,东观街道34名,莲城街道34名,三宝街道12名,腾龙街道12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选聘岗位一览表》。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年龄及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2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10月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四)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选聘条件,具体详见《选聘岗位一览表》。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报名前未被撤销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学生。
 
  6.截至2024年8月2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截至2024年8月26日仍在岗的村(社区)常务干部(由组织部门统一发放报酬的村〈社区〉干部)。
 
  8.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及选聘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晴隆县人民政府(http://www.gzql.gov.cn/)网站发布公开选聘简章。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公开选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928)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如实填写《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之前,无法进行修改,请考生认真仔细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再提交。
 
  (2)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一并如实填写。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22:00。
 
  (1)资格初审由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选聘办”)统一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2)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须及时审核)。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合格”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不合格”确认,并说明理由(证件照照片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某某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8月2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3)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选聘岗位一览表》,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岗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选聘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2024年8月2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20:00前进行修改(选聘岗位名称及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于2024年8月28日2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适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9:00期间,登录“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三)笔试
 
  笔试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方式、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为15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笔试时间,另行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3.笔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须先对并列考生组织面试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方式由县选聘办另行确定,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在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4.2019年10月1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属于选聘单位对应街道办事处或所辖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临聘人员、社区“两委”人员及从事社区服务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县选聘办组织各选聘单位按照《选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选聘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选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1.体检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前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才能参加体检。
 
  2.体检由县选聘办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组织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选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县选聘办统一组织,街道党工委负责实施。考察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执行。考察时有不符合《选聘简章》和考察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前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及选聘审批
 
  1.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审核,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街道办事处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安排到社区工作,并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基础级别薪酬(166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核合格人员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晴隆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现行四岗薪酬3490元/月、五岗薪酬2260元/月,扣除“三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后以实际到账工资为准)。
 
  六、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选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选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选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9-7980811(晴隆县委组织部)
 
  考试咨询电话:0859-7821049(晴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9-7612055(晴隆县纪委县监委)
 
 
  晴隆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_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安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民主公开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1.劳务派遣制书记员4名。
 
  2.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5名(限男性)。
 
  3.工作岗位,结合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无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的在笔试环节加1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的在笔试环节加3分。
 
  2.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违法犯罪被处理或被治安处罚过的;直系亲属违法犯罪被治安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普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4日,每天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小2寸)、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或C证的带原件及复印件。
 
  (二)测试安排
 
  1.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
 
  (1)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岗位:计算机记录测试(打字速录);
 
  测试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普安县人民法院六楼大会议室;
 
  报考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岗位计算机记录测试(打字速录)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体能测试,计算机记录测试(打字速录);
 
  ①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普安县体育广场;
 
  ②计算机记录测试(打字速录)
 
  测试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15:00;
 
  测试地点:普安县人民法院六楼大会议室;
 
  报考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计算机记录测试(打字速录)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报考人员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测试。
 
  2.测试成绩公示
 
  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报考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岗位人员按计算机记录测试折算成绩1:3比例进行面试;报考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按计算机记录测试折算成绩+体能测试折算成绩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综合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内容。面试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公示
 
  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辅助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2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40%;
 
  总分相同的,按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名前后。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普安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一)体检
 
  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普安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考察,接受社会监督。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管理形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被确定为拟派遣人员与贵州露露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派遣至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在本院下次发布招聘公告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予以递补。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17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后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绩效工资。
 
  七、相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问题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普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7345012(普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普安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解决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精神,中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计划及职位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辖区内县(市)级及以下卫生健康系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待遇。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及院校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服务期为5年的需工作满5年。
 
  6.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考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07年1月1日以来,新聘用事业人员未经州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的。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考聘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发布考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聘职位要求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3:1比例方能开考,凡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其职位考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具体地点为: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
 
  4.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4)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的填写完整的《黔西南州中医药发展中心2024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考聘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考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考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方案》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调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由州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未参加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查询:总成绩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公示。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考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考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复试,以面试复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由州卫生健康局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州卫生健康局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州卫生健康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州卫生健康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信息不全的取消考察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https://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卫健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486(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28510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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