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普洱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一阶段跨校选聘198人公告

 

根据《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澜沧县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澜沧拉祜自治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等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校选聘计划
 
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98名,具体详见:附件1《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一阶段跨校选聘岗位表》。
 
二、选聘人员范围
 
符合《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跨校选聘规定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师德。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奉献和吃苦精神强;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精神好;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3.身心健康,能胜任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业务素质要求(涉及校点撤并学校另行规定)
 
1.学历要求。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及要求。
 
申请参加城区学校跨校选聘的乡(镇)教师须在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满 5周年及以上,且近 5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申请参加乡(镇)学校跨校选聘的乡(镇)教师必须在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满 3周年及以上,且近 3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服务期限的按合同执行。613专项高中阶段教师入职时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22年分流到乡(镇)学校(不含勐滨实验学校)的参加高中阶段选聘不受年限限制。
 
参加本次选聘工作年限从进入本单位起算,截止9月1日前,以县人社局正式下文为准。
 
3.专业及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相应岗位:一是所报岗位须为对口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二是当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三是持有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全日制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他要求由设岗位学校做具体规定,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4.业务素质要求。一是本学年度“述评考”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二是抽调完成中心工作的,期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三是近三年个人所教班级学科应考总分平均分需达全县学科平均分及以上,若达不到上述业绩条件,近三学年所教班级学科平均分均为提高;四是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提供近三年组织或参与本专业活动及县级以上相关活动图文资料(含课外兴趣活动、名师工作室活动、县级以上个人选赛、指导学生参赛情况等),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五是参加师生同卷同测学科中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 85%,小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 90%。
 
5.其他要求
 
(1)各学校须在8月23日14:00前填写《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参加跨校选聘人员花名册备案表》(详见附件2)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备案,未在备案名册内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跨校选聘。
 
(2)参加跨校选聘并被设岗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在新岗位服务满三年才能参加新一轮的跨校选聘。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跨校选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②近三年内,按学年计算,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 30天,旷工累计超过 5天的。
 
四、选聘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澜沧县教体局人事股(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三)报名方式:必须本人持报名表,到现场报名(不接受请人代报、电话和微信报名)。填写《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跨校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详见附件3),由所在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方可报名。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跨校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
 
相关事项。要求报名者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处理;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初审工作,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名材料;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人事股、县委教工委办公室共同审查;本次跨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考务工作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进行监督,县人社局进行指导。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1.音乐、体育、美术类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其余学科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事宜待报名时一并通知。
 
4.面试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当天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先后顺序。
 
(二)面试内容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
 
A.键盘演奏(35%):演奏一曲自选独奏曲目,内容自行准备,限时5分钟内,现场提供钢琴或电钢琴,考生如需其他乐器,需自行携带。
 
B.歌曲弹唱(35%):现场抽取现行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四、五年、七、八级下册弹唱内容(考生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只能选择考场提供的乐器,边演唱边伴奏。限时3分钟内。
 
C.个人才艺展示(30%):(吹、拉、弹、唱、跳)任选一,节目自行准备,限时3—5分钟。注:展示所需的乐器等除钢琴外,其他自行准备。所需音乐必须是“mp3”格式,自行用U盘拷贝准备。
 
(2)体育
 
A.球类专业技能测试(40%):(任选一项)
 
a.篮球:罚分线定点跳投(一分钟投篮);半场往返运球投篮(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篮球专项计分标准)
 
b.排球:传球技术、扣球技术(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排球专项计分标准)
 
c.足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传准(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足球专项计分标准)
 
B.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20%);
 
C.1分钟双脚跳绳(20%)(参考原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测试标准)
 
D.800米(20%):(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标准)
 
(3)美术
 
A.现场素描(35%):主要考评构图造型结构、素描关系、整体效果;
 
B.创作绘画(35%):主要考评作品围绕特定主题,构图完整、严谨,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色彩关系明确,作品具有视觉效果和艺术感染力。
 
C.美术字设计(30%):考生在黑板上用美术字体完成规定的字,并作简单的设计讲解,要求在10分钟内完成。
 
注意事项。专业知识测试题目由评委组现场讨论后决定,考生通过对题目的理解和构思现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考试8K铅画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私自携带;考场内为考生提供黑板擦和6色及以上(白、红、橙、黄、青、蓝、紫)粉笔;其他美术考试工具、材料(彩色涂料、铅笔、钢笔、橡皮擦)自带;A、B项时间要求在120分钟内完成。
 
(4)其他岗位(说课)
 
①小学学科为:三至五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
 
②中学学科为:七至九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
 
③高中学科:现行高中教材。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考生进场面试时,备课稿、草稿纸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出考场,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处理。
 
注意事项:说课教学面试考场内教学工具只提供粉笔等黑板书写用笔,考生不得自带教具,如需画图等操作,不得借助教具,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做物理、化学等实验。
 
六、面试流程
 
(一)面试准备
 
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于上午07:20之前,持身份证到考点抽签室门口集中,待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后进入考点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考生进入抽签室后,手机必须关机,统一交给工作人员保管,背包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待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取回。(未按规定时间面试当天上午07:2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到,接到通知后,按照抽签顺序,考生佩戴面试胸牌由引导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备考考生先引入备考室备考。
 
(二)考场面试
 
1.说课
 
(1)每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前在备考室备考20分钟。面试时间到,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2)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说课讲授时间10分钟,专业知识问答5分钟。
 
(3)考生进行说课讲授时,考官不得打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说课讲授。
 
2.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面试听从工作人员及评委的安排,现场进行测试。
 
七、面试评审
 
(一)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除数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二)成绩公布
 
1.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当日公布,并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澜沧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参加后续选聘程序,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聘工作;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
 
八、温馨提示
 
澜沧县跨校选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销售,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请面试考生加强自我防护,注意交通和食宿等方面的安全。
 
附件: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云南普洱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计划招聘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需求、招聘对象、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专业:医学影像学。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要求)范围和学历。
 
3.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4)执行。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岗位放宽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执业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放宽到往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放宽到往届毕业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承诺在澜沧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4年7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4年7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考生自行下载《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6日8:30-17:00;
 
地点:澜沧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工委办(党办人事)。
 
2.报名提供材料:现场报名者携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手写签字,需要学校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1)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近期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名字)、奖状及相关资格证书。
 
(2)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近期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名字)、奖状及相关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
 
因受特殊原因影响,现场报名的时间若有调整将提前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初审及面谈
 
由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学业水平、奖惩情况、经历业绩等因素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面谈。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以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本次面试的官方网站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整个面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公告,都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面谈测评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
 
2024年8月7日14:00—面试结束
 
如有变动,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县卫生健康局对面楼),具体考场以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5.面试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6.面试流程
 
具体详见附件5《面试注意事项》。
 
7.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进行公告。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面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并当场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组织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复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个人自行体检不予认可。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四)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并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成绩、招聘单位及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签订聘用合同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在资格复审、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只递补1次。
 
八、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澜沧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二)此次招聘人员符合《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事业人才专项”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
 
澜沧县卫生健康局 张老师 18468277382
 
田老师 13769932252
 
(二)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聘和到普洱市澜沧县工作事宜,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十一、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澜沧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云南普洱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公告

 

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计划招聘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需求、招聘对象、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专业:医学影像学。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要求)范围和学历。
 
3.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4.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4)执行。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岗位放宽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执业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放宽到往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放宽到往届毕业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
 
6.承诺在澜沧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4年7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4年7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考生自行下载《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6日8:30-17:00;
 
地点:澜沧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工委办(党办人事)。
 
2.报名提供材料:现场报名者携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中,个人签名处一律用黑色钢笔手写签字,需要学校和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供。
 
(1)非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近期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名字)、奖状及相关资格证书。
 
(2)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澜沧县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需经相关部门认证)、近期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后标注本人名字)、奖状及相关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
 
因受特殊原因影响,现场报名的时间若有调整将提前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初审及面谈
 
由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学业水平、奖惩情况、经历业绩等因素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面谈。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取消本岗位的开考或适当放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以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本次面试的官方网站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整个面试过程各个环节的有关公告,都以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面谈测评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
 
2024年8月7日14:00—面试结束
 
如有变动,最终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县卫生健康局对面楼),具体考场以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5.面试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6.面试流程
 
具体详见附件5《面试注意事项》。
 
7.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考场所有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进行公告。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开展招聘的相同批次人员必须执行相同的递补方式。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面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并当场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等)。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组织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复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个人自行体检不予认可。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四)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并将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成绩、招聘单位及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签订聘用合同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未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在资格复审、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只递补1次。
 
八、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澜沧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二)此次招聘人员符合《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事业人才专项”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
 
澜沧县卫生健康局 张老师 18468277382
 
田老师 13769932252
 
(二)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聘和到普洱市澜沧县工作事宜,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十一、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澜沧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云南普洱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二阶段学校跨校选聘86人公告

 

根据《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澜沧县公务员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澜沧拉祜自治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等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第二阶段跨校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校选聘计划
 
第二阶段跨校选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86名,具体详见:附件1《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县管校聘第二阶段学校跨校选聘岗位表》。
 
二、选聘人员范围
 
符合《澜沧县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跨校选聘规定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师德。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奉献和吃苦精神强;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精神好;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3.身心健康,能胜任报名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业务素质要求(涉及校点撤并学校另行规定)
 
1.学历要求。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年限及要求。
 
申请参加乡(镇)学校跨校选聘的乡(镇)教师必须在本县乡(镇)学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满 3周年及以上,且近 3年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服务期限的按合同执行。
 
参加本次选聘工作年限从进入本单位起算,截止9月1日前,以县人社局正式下文为准。
 
3.专业及资质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相应岗位:一是所报岗位须为对口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二是当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并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三是持有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的全日制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他要求由设岗位学校做具体规定,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
 
4.业务素质要求。一是本学年度“述评考”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二是抽调完成中心工作的,期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三是近三年个人所教班级学科应考总分平均分需达全县学科平均分及以上,若达不到上述业绩条件,近三学年所教班级学科平均分均为提高;四是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提供近三年组织或参与本专业活动及县级以上相关活动图文资料(含课外兴趣活动、名师工作室活动、县级以上个人选赛、指导学生参赛情况等),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五是参加师生同卷同测学科中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 85%,小学教师成绩需达卷面分的 90%。
 
5.其他要求
 
(1)参加跨校选聘并被设岗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在新岗位服务满三年才能参加新一轮的跨校选聘。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跨校选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②近三年内,按学年计算,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 30天,旷工累计超过 5天的。
 
四、选聘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澜沧县教体局人事股(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三)报名方式:必须本人持报名表,到现场报名(不接受请人代报、电话和微信报名)。填写《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跨校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详见附件2),由所在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方可报名。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澜沧县教体系统跨校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
 
相关事项。要求报名者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处理;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初审工作,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名材料;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人事股、县委教工委办公室共同审查;本次跨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考务工作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进行监督,县人社局进行指导。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
 
A.键盘演奏(35%):演奏一曲自选独奏曲目,内容自行准备,限时5分钟内,现场提供钢琴或电钢琴,考生如需其他乐器,需自行携带。
 
B.歌曲弹唱(35%):现场抽取现行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四、五年、七、八级下册弹唱内容(考生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只能选择考场提供的乐器,边演唱边伴奏。限时3分钟内。
 
C.个人才艺展示(30%):(吹、拉、弹、唱、跳)任选一,节目自行准备,限时3—5分钟。注:展示所需的乐器等除钢琴外,其他自行准备。所需音乐必须是“mp3”格式,自行用U盘拷贝准备。
 
(2)体育
 
A.球类专业技能测试(40%):(任选一项)
 
a.篮球:罚分线定点跳投(一分钟投篮);半场往返运球投篮(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篮球专项计分标准)
 
b.排球:传球技术、扣球技术(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排球专项计分标准)
 
c.足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定位球传准(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足球专项计分标准)
 
B.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20%);
 
C.1分钟双脚跳绳(20%)(参考原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测试标准)
 
D.800米(20%):(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标准)
 
(3)美术
 
A.现场素描(35%):主要考评构图造型结构、素描关系、整体效果;
 
B.创作绘画(35%):主要考评作品围绕特定主题,构图完整、严谨,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色彩关系明确,作品具有视觉效果和艺术感染力。
 
C.美术字设计(30%):考生在黑板上用美术字体完成规定的字,并作简单的设计讲解,要求在10分钟内完成。
 
注意事项。专业知识测试题目由评委组现场讨论后决定,考生通过对题目的理解和构思现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考试8K铅画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私自携带;考场内为考生提供黑板擦和6色及以上(白、红、橙、黄、青、蓝、紫)粉笔;其他美术考试工具、材料(彩色涂料、铅笔、钢笔、橡皮擦)自带;A、B项时间要求在120分钟内完成。
 
(4)其他岗位(说课)
 
①小学学科为:三至五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
 
②中学学科为:七至九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
 
③高中学科:现行高中教材。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考生进场面试时,备课稿、草稿纸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出考场,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处理。
 
注意事项:说课教学面试考场内教学工具只提供粉笔等黑板书写用笔,考生不得自带教具,如需画图等操作,不得借助教具,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做物理、化学等实验。
 
六、面试流程
 
(一)面试准备
 
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于上午07:20之前,持身份证到考点抽签室门口集中,待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后进入考点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考生进入抽签室后,手机必须关机,统一交给工作人员保管,背包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待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取回。(未按规定时间面试当天上午07:2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到,接到通知后,按照抽签顺序,考生佩戴面试胸牌由引导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需备考考生先引入备考室备考。
 
(二)考场面试
 
1.说课
 
(1)每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前在备考室备考20分钟。面试时间到,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2)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名考生说课讲授时间10分钟,专业知识问答5分钟。
 
(3)考生进行说课讲授时,考官不得打断考生说课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说课讲授。
 
2.专业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面试听从工作人员及评委的安排,现场进行测试。
 
七、面试评审
 
(一)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除数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二)成绩公布
 
1.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当日公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参加后续选聘程序,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聘工作;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八、温馨提示
 
澜沧县跨校选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销售,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请面试考生加强自我防护,注意交通和食宿等方面的安全。
 
附件: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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