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有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4年第二批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1988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9日9时至9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杭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业务系统(http://rljl.wsjkw.hangzhou.gov.cn/web/account_info/toLogin.html),选择进入“2024年第二批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写报名表,并完成诚信确认。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及个人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3日。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此阶段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时间内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查询及改报。9月14日9时至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边报边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17日9时至9月19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完成缴费确认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核减岗位改报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除紧缺岗位),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并在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务费。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24日9时至9月28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或合同)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相应证书(认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4.户籍要求以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为准,杭州地区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4年8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8.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9.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本区卫健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10.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2.此次招聘计划中的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医学专业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2.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4.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截止时间48小时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经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②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④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⑤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均视为放弃。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了解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相关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环节有疑问的,可联系附件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及关于网报平台等技术问题请咨询:0571-85255424
 
3.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71-89510899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三)入围的应聘人员须协调原工作单位配合做好考察政审工作。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西湖区卫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七)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
 
(八)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临安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计划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
 
6.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7.户籍所在地为临安区。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9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59号国联大厦1603室),现场报名。
 
3.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0571-58605989)
 
4.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字的《2024杭州市临安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写);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人力社保局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和面试。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酌情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报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全部报考岗位人数合计40人及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40人(不含)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合格线将由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整体成绩情况酌情划定)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采取面试方式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区级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核发,遇到工资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储备库。如全区劳动保障监察专职人员岗位出现缺岗的情形,经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录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招录公告发布之日前且在十二个月之内。
 
2.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工作性质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配合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适合男性报考。
 
3.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报名咨询电话:0571-58605989、89541325。
 
监督电话:0571-89541307(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求,临安区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岗位类别为内勤岗。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4年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表达沟通能力强,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文字处理系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7.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9.临安区户籍(生源),临安区户籍范围指临安区行政区域范围,以2024年8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10.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 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
 
2.联系方式:0571-89542079,报名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390号商务局416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交(1)本人签字的《临安区商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区商务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反馈并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临安区情区策、经济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负责。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本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研究,并书面报请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1-61070187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42079
 
 

2024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公告

 

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融媒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专业人才共2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如下: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户籍

年龄

学历

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电视新闻播音员

1

不限

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

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2

电视新闻播音员

1

不限

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

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融媒事业。
 
(二)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须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 9月2日前,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9月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随报随审)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8时--2024年9月15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125.124.24.208:8022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职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以随报随审的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根据招录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将另行通知。
 
(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23日9时-9月28 日9时30分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在2024年9月28日上午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间和科目为: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10月中旬通过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22)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入围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证明、证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能力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择取。面试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专业能力面试主要内容如下:
 
电视新闻播音员岗:指定一特定场景和主题,模拟现场主持。
 
(六)体检、考察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权重为50: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面试结束后,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考察工作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咨询电话:0571-57168688、57168699。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杭州市萧山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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