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茂名信宜市科工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工作意见(试行)》(信机编〔2020〕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信宜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安排到信宜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管理岗九级职员2名。
 
二、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财政统发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报考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甘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现任管理岗位九级及以上职员或具有干部身份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29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8月29日)或对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月4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中兴四路科工商务局5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668-8882418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4)入职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1张。
 
5、资格初审
 
由信宜市科工商务局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审核情况,选聘职位设置1:2的最低开考比例,若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报考职位;若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则通过面谈形式确定1:3比例的面试人员,具体由工作人员通知。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集体确定选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中共信宜市科工商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人选。
 
(五)公示和聘任
 
对被确定的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五、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方案由信宜市科工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信宜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茂名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工作意见(试行)》(信机编〔2020〕4号)有关规定,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拟面向信宜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现任管理岗位9级及以上职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社区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联系电话:0668-8857398。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到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秘书部领取或在市政府网站下载)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
 
5.资格初审
 
由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考试
 
根据审核情况,报名人数未达到10人,则全部安排参加考试,超过10人的,通过面谈初筛的方式筛选至10人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公示和聘任
 
对被确定的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茂名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现任管理岗位九级(或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及以下相关职务职称,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事业单位人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信宜市新尚路60号人社局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8818959。
 
3.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
 
4.资格审核: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根据资格审核情况,若报名人数超1:5比例,则通过面谈形式确定1:5比例的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公示和聘任。对被确定的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五、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
 
本公告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668-8818959。
 
附件: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2024年广东茂名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工作意见(试行)》(信机编〔2020〕4号)有关规定,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拟面向信宜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信宜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现任管理岗位9级及以上职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六运社区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联系电话:0668-8857398。
 
4.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到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秘书部领取或在市政府网站下载)一式2份,需双面打印;
 
(2)报名登记表须加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照2张。
 
5.资格初审
 
由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资料提交不全的不予通过。
 
(二)考试
 
根据审核情况,报名人数未达到10人,则全部安排参加考试,超过10人的,通过面谈初筛的方式筛选至10人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面试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拟选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公示和聘任
 
对被确定的选聘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
 
四、有关情况及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公告由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广东信宜经济开发区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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