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后出生);
 
  6.盐城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或盐城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含省级及以上垂管部门驻盐单位人员,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选调到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选调到应聘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截止2025年3月6日前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4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6)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7)受过劳动教养的;
 
  (8)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或曾被取消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身份的;
 
  (11)违反规定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或中国共产党的;
 
  (1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选调人员所须提供材料外,还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二)资格初审及要求
 
  1. 资格初审。选调主管部门负责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2. 选调者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 选调者考察前需提交的材料:
 
  (1)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以及所在单位编制性质证明(如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还需提供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
 
  (2)最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表;
 
  (3)派驻纪检监察组廉政鉴定;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选调人员须按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选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选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4.选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选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选调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四、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选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选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选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选调主管部门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选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cheng.gov.cn)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调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选调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考察、体检
 
  选调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考察标准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和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苏组通〔2020〕57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che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选调人员一经录用,原身份将不再保留。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选调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定岗定级。拟录用人员与选调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15-6882167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委招聘留置看护人员1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主要负责留置对象看护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留置看护人员12名(男性10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不怕吃苦、不讲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单侧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邮箱报名yckfqgazzc@126.com。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1个月内的正面免冠二寸电子彩照;③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下同);④毕业证书;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退役证、表彰奖励证明、与报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6日。联系人:卢先生、金女士,联系电话18252218316、13814388286。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或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基本法律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考察应聘者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等。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体能测评达标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加试方式确定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委托区公安分局日常管理,服从组织安排,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工资待遇参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监督电话:18252222510。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委
 
  2024年8月7日

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机关单位招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无不良嗜好。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3.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 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和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 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分值各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人选。按笔试占40%、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总分相同,以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职位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方式确定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8252222510。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盐城市总工会统一安排,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照《公务员法》第74条规定,与招聘单位之间存在相应关系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三)具备相应条件的加分条件
 
  1.中共(预备)党员加2分;
 
  2.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
 
  3.有3年以上工会工作经历(县级以上总工会盖章确认),每满1年加0.5分;
 
  4.县级以上总工会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章和优秀工会工作者有一项加2分,不累计加分。
 
  上述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人员性质及工资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专职工会社会化工作者5名。
 
  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5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务派遣,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须服从区总工会岗位分配和管理。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参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由本人将报名材料带至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服务中心进行报名。报名地址:新都东路98号东大门KKPARK中韩文化街区A区(海森堡餐厅二楼);招聘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电话告知审核结果、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不接受提前报名、电话报名、邮件报名、委托报名和逾期报名。
 
  2.报名联系电话:王先生0515-89907106
 
  蔡女士0515-68821866
 
  3.笔试报名收费:本次招聘笔试报名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4.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在线”网的学位查询结果截图;
 
  (5)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盐城市总工会集中统一组织)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字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为9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盐城市总工会集中统一组织)
 
  1.合格分数线以上笔试成绩×40%+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3:1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先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参试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得分×40%+加分项+面试得分×60%,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聘用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40%+加分后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得分仍相同,加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补公示。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盐城市总工会统一下达合格人员名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办理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为:
 
  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组  0515-80501611;
 
  咨询电话为:
 
  市总工会  0515-88329799;
 
  区总工会  0515-68821839;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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