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新疆工匠”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学院级教学名师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0%以上。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教学分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2个教学单位,设置涵盖技工、中、高职、本科等4个层次的54个专业。
学院每年为自治区建设行业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高素质技能人才近3000人,为新疆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并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学院为自治区建筑行业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示范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项目承办单位,并多次承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测量、建筑CAD、建筑工程识图、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等赛项。2019年荣获全国“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砌筑金奖、镶贴银奖,2020年、2021年、2022年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决赛中获奖,被中国教育在线评为“最具影响力50强高职院校”。被住建部、人社部评为“202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29日(含)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6),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与专业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
2024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个岗位3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新疆工匠”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学院级教学名师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0%以上。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教学分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2个教学单位,设置涵盖技工、中、高职、本科等4个层次的54个专业。
学院每年为自治区建设行业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高素质技能人才近3000人,为新疆建设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并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学院为自治区建筑行业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示范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项目承办单位,并多次承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程测量、建筑CAD、建筑工程识图、建筑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等赛项。2019年荣获全国“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砌筑金奖、镶贴银奖,2020年、2021年、2022年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新疆赛区决赛中获奖,被中国教育在线评为“最具影响力50强高职院校”。被住建部、人社部评为“202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9日(含)以后出生;
8.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xinjia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jjsxy.net)通知公告栏目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10:00-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5)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请务必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人员填写此表需附一张免冠1寸红底照片,本人工作简历填写时间需连续,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8)党组织关系证明;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在本次公开招聘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规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程序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范围仅限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2:00至2024年9月14日12:00,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查状态,若未通过需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后提交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要求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入闱考核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环节对本人报名资格审查表予以签字确认,并向招聘单位提供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提交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学历证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缴费与准考证生成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5),点击“报名结果”按钮进入查看报名结果界面,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状态显示“报名成功”即为缴费成功。
准考证查询方式: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5),点击“准考证号”按钮进入打印准考证界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关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jjsxy.net)通知公告栏目,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无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若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9:00-12:00、13:30-17:00)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
缴费时间:2024年8月30日12:00至2024年9月14日17:00。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核费每科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具体操作流程:请符合费用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上传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扫描版、PDF格式),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先正常进行缴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统一对符合费用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退费处理。
(四)考核
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与试讲(答辩)两个环节,分值各100分。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试讲(答辩)占60%。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答辩)成绩×60%。
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及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试讲(答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答辩)分数依然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须达到6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或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单位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察
学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对符合递补条件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和学校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长按照相关文件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