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办发〔2021〕82号)规定,现将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选调岗位2个、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如报考对象符合《隆阳区“卫生人才六条”(试行)》有关条件的,另行按相关规定申报批准后执行,不占用此次选调名额。
 
三、选调范围
 
全社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12日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公众微信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00:00—18日24:0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扫描版(PDF格式)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aoqiongfen@163.com)。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1)《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PDF格式);
 
(2)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
 
(3)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PDF格式);
 
(4)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PDF格式);
 
(5)近三年考核结果(PDF格式);
 
(6)其他业绩材料(PDF格式);
 
(7)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公开选调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笔试
 
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集中闭卷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素养等内容)测试、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测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各50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笔试时间:2024年7月23日0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选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需携带《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近三年考核结果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试题制作:由主管部门在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封闭制作。
 
4.面试实施:面试由主管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每个考场设考官5人,考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按1:2的比例差额抽签产生。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选调环节。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面试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由主管部门进行公布。
 
(七)体检
 
由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待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八)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选调环节。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及公示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形,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与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报考人员报考公开选调岗位,应事先征得所在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咨询电话:0875-3037080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75-3037061(隆阳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2日


2024年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保山市市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规定,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资格条件和对象范围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师德师风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教学岗位相匹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匹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对象范围
 
1.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在所任教学科具有突出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的省内外优秀教师,省、市级教育教学课堂竞赛、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3.保山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
 
4.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截止报名当天,保山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满服务期的;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保山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人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2个岗位共2人。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年龄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高中数学教师

1

1.国家级、省级、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在所任教学科具有突出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的省内外优秀教师,省、市级教育教学课堂竞赛、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得者。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一本及以上

数学与应用数学以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高中物理教师

1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一本及以上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物理教育以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注:(一)一本指报考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

 

(二)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6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及微信公众号、保山发布、保山市新闻网、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网页及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17:30截止,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将所有材料按顺序制作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报名工作邮箱bsyzrsk@126.com。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6.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扫描件。
 
7.在所任教学科具有突出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的省内外优秀教师,省、市级教育教学课堂竞赛、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所获表彰奖励、工作实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由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材料,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1:2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60分钟准备时间,以45分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同一岗位到同一层次班级授课。7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5位面试考官的平均分,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对象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3张。若拟签约对象均为已毕业人员,可以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八)资格复审。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对资格复审对象持有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九)体检。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十)考察。由用人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十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考察、体检结果等。
 
(十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但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聘用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对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可以通过协商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待遇保障
 
1.对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教师给予最高55万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其中,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最高20万元(国家级20万、省级15万、市级10万);特殊生活补贴最高给予35万元(国家级35万、省级25万、市级15万),按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分5年发放。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的,其待遇按照文件规定就高执行。
 
2.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生活补贴属于税前所得。招聘对象至少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不足5年的,补贴资金全额收回,原渠道返还。
 
(二)服务保障
 
1.配偶随迁。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的配偶一同来保山工作的,原则上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实际协调解决;配偶为公务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需要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安排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协调落实。
 
2.子女就学。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来保山就学的,选择当地公办学校,可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待遇,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办理,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选择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作纪律
 
(一)承诺信息真实。应聘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对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回避制度,主动申请退出招聘工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保山第一中学联系人及电话:
 
王老师:0875-2120839 手机号码:15925578528
 
邮 箱:bsyzrsk@126.com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
 
赵老师:0875-2122926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电话:
 
谷老师:0875—2162447
 
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

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及有关规定,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其中,男岗2名,女岗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
 
5.具备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0875—2207024;
 
联系人:陈志明、王廷瑜。
 
(三)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和近亲属所在页均需提交;并提交近期渐变蓝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被聘用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在聘用前须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填写《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聘用的,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二)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放弃情形,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技能测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文档编辑等相关内容,包括看打、听打,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情形,则从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在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书记员岗位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书记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注意:技能测试、面试环节均需使用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的储备人员,当各岗位书记员出现空缺时,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生本人承担。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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