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1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关于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5名,其中市本级24名、县(市、区)1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9. 南平辖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
10.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学历认证要求
1.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4.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6. 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中查询;
7.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等精神,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分别报考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下的大专、本科学历岗位。
(四)户籍要求
1. 报名开始第一天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福建省生源及驻闽部队随军家属,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可报考招考范围为“本省”的岗位。招考范围限制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
备注1: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备注2:符合省内生源地认定条件的省外生源或福建省生源,户籍地可填写为本人毕业高校所在地或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或部队所在驻地。
2. 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技能等相应条件的均可报考。
(五)起止时间
1. 本次招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在1988年9月2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参照上述方法计算。
2.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须在2024年9月2日(含)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9月2日(含)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 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起止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9月到2024年8月,算1年。
5. 本次考试招聘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2023年9月到2024年8月,算1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8:00——9月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平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 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1. 初审时间:2024年9月2日8:00—— 9月5日17:30
2.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
3.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2个工作日内接收服务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初审结果。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南平市2024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与本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笔试时间一致,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其一报考,避免考试资源浪费。
(四)申诉审核
未通过初审的,可及时通过服务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复审申请,申诉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7日8:00——9月8日17:30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笔试”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8:00起,登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和科目
① 2024年9月28日9:00——11:00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② 2024年9月28日14:30——17:00
考试科目:《申论》
2. 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考区设置在延平区。
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3. 开考比例
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4. 笔试合格线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科目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均设置为60分。符合政策加分的,其加分前的成绩应到达合格线要求,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5. 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福建省及设区市级组织的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8日8:00——10月10日17:30,登录服务平台,上传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6.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10月31日后登录服务平台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具体以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二)面试
1. 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县两级人社部门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2. 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将在服务平台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服务平台和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考生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若因此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考生的,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聘岗位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 通知与递补
面试前5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平台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同步公布。
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应在面试前3天17:00前,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因考生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等产生空额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限内,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及有关事项
1. 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 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1.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 在职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且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当地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 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特别备注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 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符合所列出专业的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考生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且认为本人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报考补充信息”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经与招聘单位沟通,若报考者对专业资格审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的申诉通道对专业资格提出复审申请,由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认定。
5. 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例如招聘岗位条件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被授予与学历对应的学士或以上学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6. 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7.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有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对应条款执行。
8.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我市人社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报名咨询
考生报考过程中,相关问题可咨询具体招聘单位。
各地人社部门的咨询电话及网址如下:
(一)市本级
南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8833375;
网址:http://rsj.np.gov.cn/
(二)县(市、区)
1. 延平区:0599—8886217
网址:http://www.ypzf.gov.cn/
2. 邵武市:0599—6329507
网址:http://www.shaowu.gov.cn/cms/html/swsrlzyhshbzj/index.html
3. 武夷山市:0599—5302560
网址:http://www.wys.gov.cn/
4. 建瓯市:0599—3715336
网址:http://www.jo.gov.cn/
5. 顺昌县:0599—7830697
网址:http://www.fjsc.gov.cn/
6. 浦城县:0599—2872669
网址:http://www.pc.gov.cn/
7. 光泽县:0599—7926620
网址:http://www.guangze.gov.cn/
8. 松溪县:0599—2320579
网址:http://www.songxi.gov.cn/
9. 政和县:0599—6053128
网址: http://www.zhenghe.gov.cn/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福建南平市松溪县新任教师招聘31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松溪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4年松溪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松溪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岗,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等有关要求
1.招聘新任中学教师学历、证件等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学科岗位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8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考。
3.若岗位对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年龄、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简章》要求为准。
(三)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语文学科教师需持二甲及以上普通话证。
2.在职人员报考,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材料,本县在编教师不在报考范围。
3.松溪县教育系统原招聘的备用教师,目前仍在松溪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可参加本次相应学科岗位教师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5.加分手续办理: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可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于笔试成绩出来后的5个工作日内(正常上班时间)到松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2024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三、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4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务必看清所报岗位,按招聘岗位类别填报,如审核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的岗位类别。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面试由教育局组织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科目:笔试时间2024年4月6日(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通告。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中职学校招聘的部分岗位笔试只考《教育综合知识》,具体以招聘岗位简章为准。
2.开考条件:教师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1开考。
3.笔试总成绩计算: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专业知识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政策加分。
4.2024年新任教师招考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为原始分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
2.面试入围人选现场资格审核:考生进入面试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但暂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提供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申报表及普通话等级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成绩及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经现场确认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逾期不参加现场审核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3.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确认公告、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将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松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须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方,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总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一)按照招聘的学科计划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松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人事、编制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2024年新招聘31名教师于2025年8月入编,参照《南平市基层党群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再办理入编手续。
(三)2024年新招聘的教师实行“县管校聘”,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聘用后,必须在松溪县服务五年方可调动。
七、其他
(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指导与监督招聘工作。
(二)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599-2331106。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松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松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9--2331208,手机:13328615568 刘老师 13255077553范老师
松溪县教育局 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2024年福建南平市浦城县竞聘选调城区中学专业教师公16人公告
浦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公开竞聘选调城区中学专业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合理优化教师资源,加强师资队伍科学合理配置,提升教科研与教育教学一体化水平,促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2024年我县拟公开竞聘选调城区中学专业教师16名,现就竞聘选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聘选调名额
城区中学选调专业教师16名
1.浦城一中6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历史1名、化学1名、生物1名。
2.浦城二中5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历史1名、化学1名。
3.浦城三中3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4.梦笔学校2名:语文1名、地理1名。
二、竞聘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乡镇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不含莲塘)教师。
三、竞聘选调条件
(一)教师资格、学历、任教年限
教师资格证书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标明的学科须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在本县乡镇中学任教满五年(任教年限截止2024年3月)及以上在编在岗教师。期间若有借用到城区(含莲塘、万安)学校或借用到教育系统外工作的教师,其借用期间工作时间不予计算为乡镇累计任教年限。“双向交流”或“单向交流”到城区中学跟班学习的教师,交流期间的任教年限可合并为乡镇任教年限。
(二)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及以后出生)。
(三)学科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标明的学科须一致,参加相应学科的竞聘选调考试。
(四)普通话等级证书。参加语文学科竞聘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甲等证书,参加其他学科竞聘选调的教师普通话必须获得二级乙等证书。
(五)其他要求。参加竞聘选调人员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努力进行教育创新,积极参加课改,具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及较强的教学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①不服从工作分配的;②工作表现不好,未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③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3个学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的;④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⑤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30日3个学年中有一学年请事假累计达1个月以上或请病、事假累计达三个月及以上的;⑥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违规行为之一以及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
四、竞聘选调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和岗位,参加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五、竞聘选调程序
(一)报名。竞聘选调教师考试采取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报名教师先由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24年3月8日8:00—3月14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特别提醒:从委托考试模块进入)报名。报考者必须在“应聘考生备注”栏目中注明选调岗位,并同时上交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2024年浦城县公开竞聘选调城区中学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到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及时打印准考证。如因报名者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笔试科目。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根据参加选调的学科及岗位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成绩即为选调考试成绩。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四)拟选调人员确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随机抽签形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选调资格复审。拟选调人员持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及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交教育局人事股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选调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浦城县人民政府网和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选调人员的调配。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不同学校选调同一学科的,则根据选调人员名单,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选调人员任教学校。
(八)选调人员岗位的确定。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调入新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竞聘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竞聘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成立竞聘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县人社局局长、县委编办主任、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教育局协管人事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协管人事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843040。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参加竞聘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浦城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2024年福建南平市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33人公告
关于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另录用公费师范生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二)中小学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8日至2006年3月8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详见《2024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4年3月8日前取得(2024年3月8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政和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
9.本县内在编教师;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
(七)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政和县所属学校的教师,在本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调动及参加其他部门单位岗位招聘考试。
三、报名办法
本次教师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应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4年3月8日8:00至2024年3月14日17:30,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8日8:00至2024年3月14日17:3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开考前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笔试事项
(一)笔试时间
2024年4月6日,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31),按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需达到45分及以上(按百分制折算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笔试地点
在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于2024年4月10日至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政和县胜利街1号教育局五楼人事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zhenghe.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政和县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成绩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5月6日至5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出具的2024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服务期满的在职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其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面试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的招聘学校。由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综治等情况,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走访了解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0天内将个人档案寄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方案等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6052348,0599-6052347,联系人:许老师、林老师。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