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2人公告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自组建以来,坚持“立足永州,服务三农”的办学定位,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专门应用型人才,走出了一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办学新路子,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2010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示范院校国家级验收,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学校正向建设“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目标迈进,热切期盼有志之士加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含岗位1-9现场审核)—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考试方式
见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需按招聘程序先笔试后面试,有效报名人数未达30人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岗位10-16,按照招聘程序先笔试再面试。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报考的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3);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现场审核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明确具体岗位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社保参保证明(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一致)。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审核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二)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00-2024年9月14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www.8329607.com)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学院联系。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院在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发布各岗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资格初审
1.网上审核
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5日,学院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现场审核
(1)报考岗位1-9的考生需参加现场审核。
(2)时间地点: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5日每天9:00-17:00在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办公楼324办公室。
(3)需提供《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学历学位证明时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工作经历、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3.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在9月15日上午11:00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同时请随时关注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一)笔试对象
1.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报考人员。
2.岗位10-16报考人员。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笔试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含时政知识和专业知识,时政知识考试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内容为主,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内容为主。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左右,时政知识占20%左右。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为2024年9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2016年9月1日实施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考生可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和带身份证照片的户籍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4.笔试考试用书版本
《高等教育学》主编:胡弼成;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
《高等教育心理学》主编:燕良轼;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第1版。
5.成绩公布。阅卷及成绩统计结束后,将在我院官网公布各岗位入围分数线,考生可在报名时的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及是否入围等情况。
八、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学院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审查对象
1.岗位1-9考生在资格初审阶段已进行现场审核,不再重复审核。
2.岗位10-16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缺考考生不得列入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笔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列入审查对象;未达到标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
(四)资格复审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及开考比例
1.岗位1-9中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岗位1-9中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达到60分方可列入面试对象;未达到标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3.岗位10-1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教,详情见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成绩为百分制,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3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达到30人(含30人)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岗位10-16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30人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岗位1-9有效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10-1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面试所有考官评分总分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三、公示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学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学院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666302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6-8211022 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