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重庆专场招聘491人公告
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九江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2〕30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9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核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27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其他条件:
(1)在编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编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2)教师资格证条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同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
(1)现场报名:
①1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二食堂4楼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②11月15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③11月16日上午9:00至12:00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重庆大学A校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资格审核合格后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和《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附件4)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2.资格审核:市直招聘岗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天参加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5)2021年或2022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6)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能在2023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20人、3至6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3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由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市卫健委自主组织考核。
1.笔试
(1)笔试地点及时间:笔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笔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与题型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执行。教师专业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类(E类),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管理类(A类)。
(3)拟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同时拟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面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内容类别不同,面试分教师专业招聘岗位面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面试、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三个类别,每个类别面试分开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及形式:
①教师专业面试岗位: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教材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市直中小学现行教材,总分100分,其中说课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有专业技能加试的岗位面试总分130分,说课和答辩成绩100分,专业技能加试30分。需加试专业技能的,加试时间由面试考官酌情确定。每位考生备课时间45分钟。
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及相关岗位(含医、药、技、护)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医疗卫生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③其他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采用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定后的成绩不得复议。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不含加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含加试成绩)+加试答辩成绩。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教师招聘岗位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参加现场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关注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瑞昌市:0792-4220201 都昌县:0792-5223932
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
修水县:0792-7808691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4: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5:2022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重庆专场招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2022年江西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重启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重新启动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周六)上午8:30-12: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7日(周二)上午9:00至2月10日(周五)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要求及后续有关事项按《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内容执行。
二、考生应试须知
1、考生笔试前,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合理安排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笔试当日,考生须提前到达笔试考点,主动出示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进入笔试考点。所有参加笔试考生进入笔试考点时,不测量体温、查验赣通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进出笔试考点、笔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除外),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口罩、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自备。
4、笔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本考场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请考生密切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属地防疫政策,认真遵守执行,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原标题:关于重启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jiujiang.gov.cn/zwzx_211/gggs/202301/t20230113_5910634.html
2022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城区初中_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180名公告
修水县2022年城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80名教师到城区初中(84名)、小学(93名)、城区公办幼儿园(3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84名):语文13名、数学17名、英语11名、物理4名、道法9名、音乐1名、美术1名、历史6名、体育6名、生物6名、地理6名、化学3名、心理健康1名。
2.城区小学岗位(93名):语文25名、数学21名、英语10名、体育11名、音乐8名、美术5名、道法6名、科学5名、信息技术2名。
3.城区幼儿园岗位(3名):幼儿园教师3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园)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含任教小学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和任教初中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编制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城区公办幼儿园:在本县农村公办幼儿园正式工作满五年(2017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公办幼儿园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
5.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本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㈠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及学科,不填报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
㈡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 月6日(星期六)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022年8月7日(星期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2年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㈢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幼儿园专业知识约占70分。
㈢考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2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准考证)。
㈣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特殊加分
㈠在我县现任教乡镇村级小学(幼儿园)或现仍在复原中小学(幼儿园)、余塅中小学(幼儿园)、布甲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加2分,从第6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村级幼儿园园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五)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3-2025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㈡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本县城区学校之间的调动。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者3年内(2023-2025年)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凭身份证、准考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体温正常的(<37. 3℃),且赣通码行程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做好自我排查,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执行。
3.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提前7天入修,有本土病例及低风险地区人员提前3天入修,完成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凡现场报名有瞒报行程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2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4.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5.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附件1:修水县2022年城区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选调报名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
附件4:2022年修水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8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