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大余县选聘中学教师107人公告
大余县2019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中学教师紧缺状况,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条件的应历届毕业生我县中学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在我县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3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
(1)对象范围
①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②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③师范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注:其中,物理教师岗位可降低条件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专业条件
①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为师范类专业,且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硕士毕业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注:其中,物理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也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但报考的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资格条件
除物理教师岗位可以暂缓一年取得外,其他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上岗前应取得相应。
2.初中教师岗位
(1)对象范围
①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
除物理教师岗位可以暂缓一年取得外,其他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材料,上岗前应取得相应。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或违纪的;
(5)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的;
(6)试用期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大余县在编在岗教师;
(9)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总计107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9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接受报名,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行面试,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招聘。
(二)实施程序
1.发布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和形式
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打包通过电子邮箱(邮箱号:821450932@qq.com)进行投递的形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4日下午18:00。
(2)报名材料包括:
①《大余县2019年选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毕业证扫描件;
④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明扫描件);
⑤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等荣誉类材料扫描件。
3.资格复审。报考者8月15日按照上述报名材料清单提供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报考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面试
(1)时间和地点
①面试时间:8月19日;
②面试地点:水城小学。
(2)面试内容和形式。采取试讲即“虚拟课堂”形式,整个流程通过考生的自我演绎和板书来体现。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教学素养(含教材处理、重难点把握、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教态等)。试讲根据所报岗位的层次,通过抽签的方式采用我县现行初中或高中教材中的某一课的内容。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试讲内容既可以是本课的前10分钟内容,也可以是本课内容在10分钟内完成。只提供教材,不提供教参,严禁考生携带教参、教具进入考场。试讲后当场宣布成绩。试讲人数较多且分组进行试讲的岗位,为确保公平公正,需根据各组评分情况确定修正系数予以修正(修正后的试讲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故当场宣布的成绩仅为考生的考场得分,非最终得分。
5.体检。根据选聘计划及科目要求,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拟录(拟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取)。拟录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大余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被举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1.大余户籍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情形,视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8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2.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余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将其纳入我县人才引进范围,享受相应的待遇,即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1800元/月的人才特殊津贴,发放三年;在大余没有住房的,按有关政策租住人才住房并享受租房优惠。同时,按类别享受相应政策包。
3.参加了面试且被录取的市外大学生,其交通补贴按照《大余县大学生津贴补助申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江西赣州大余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大余县2019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满足城区和城郊(注:城郊具体指黄龙镇和浮江乡)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促进教师的科学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大余县中小学教师内部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大余县农村乡镇学校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竞争择优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近两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3.择优选调后,若录用学校相应职称岗位已满员,愿意高职低聘。
4.达到规定的农村乡镇任教年限。
(1)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在农村乡镇学校实际任教满5周年。注:借调或长年病假等未实际在岗的年限不计入本方案中的任教年限,下同。
(2)报考城郊学校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在农村乡镇学校实际任教满3周年(服务期未满5周年的定向师范生除外)。
(二)岗位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
(1)小学教师报初中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学历;
(2)小学和初中教师报大余中学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3)小学和初中教师报职教中心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含通过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且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学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相同。
四、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发布选调公告。县教科体局在政府网站、“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将选调方案下发到全县学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8:30-11:5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大余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3.报名应携带的证件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件和复印件;
(4)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校出具的个人工作简历、年度考核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其他以本校为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由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须附有人社局盖章的年度考核汇总表(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6)大余县城区(城郊)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随通告下发,见附件2)。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以上复印件、简历证明、报考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均统一使用A4纸张打(复)印。报考者依据本人学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选调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选调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与选调县外在编正式教师考试一并进行。
1.笔试时间:8月13日。
2.笔试地点:水城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所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具体可参照我省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层次的教育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大余中学生物教师岗位加试高考试卷,按4:6的比例计入总分。
(五)公示和选调。根据开考学科岗位数,按照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教科体局在政府网站、“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有异议者经查属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人员空缺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顺延递补。
(六)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类别、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开选岗,公开选岗后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政策
(一)加分政策。累计加分10分封顶。
1.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按0.5分/年加分,最高分不超过1.5分。
2.在河洞、内良、吉村、左拔、樟斗五个山区乡镇任教每满一学年加0.5分,其中在河洞、内良、吉村、左拔、樟斗五个山区乡镇村小教学点任教的,每满一个学年再加0.25分。
(二)报考南安小学所属梅山小学、东山小学和花园小学的农村任教年限与城郊学校相同,但一经录取必须服务满4周年。4周年后,在有岗位需求的情况下,可申请直接调至南安镇中心小学本部或城区小学任教。
(三)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先后按照以下原则排名:现在山区学校任教者、学历高者和工作年限长者。
(四)下列情况可以计入农村学校工作年限:①曾经在我县农村学校代课且经县人社局审核认定计入工龄的年限(以县人社局下达的批复为准)。②曾经在我县农村学校担任过见习生的工作年限(以见习生鉴定表为准)。③在县外农村学校任教的年限。
(五)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可以申报中学教师岗位,但中学教师不得申报小学教师岗位。
(六)参加了考试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选岗,否则五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其中,平原乡镇的教师,同时直接调至山区学校任教。
(七)城郊学校教师在本次公开选调中考取到城区学校的,可在相应的学科中增加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数。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已选调的,退回学校重新安排工作。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因计划生育等各种问题正在立案审查的。
2.被举报存在师德负面清单所列十三条行为并查实的;
3.本学年未担任相应课堂教学任务或虽担任了课堂教学任务但未达到标准课时的;
4.本学年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不合格的(由县教研室认定)或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在本校同层次中居末两位的;
5.被所在学校列入末位流动名单的;
6.采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大余县2019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019年江西赣州大余县专业森林扑火队员招聘公告
大余县专业森林2019年度专业扑火队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发挥森林伍在防火、灭火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保障大余社会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第十九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结合我县的实际,拟招聘14名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14名(其中,森林消防扑火队员12名,运兵车驾驶员2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员为男性青年,大余户籍,城镇和农村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森林消防扑火队员(12名):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4.初中(含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200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大余县户籍人员。身高1.60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运兵车驾驶员(2名):
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0年以上驾龄,持有汽车驾驶证B2以上(含),持有A照优先,有丰富经验,吃苦耐劳,服从调配和指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考试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参与功非法活动的;
2.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和行政处罚的;
3.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体能测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dy.gov.cn/)、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大余林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并全程接受局负责纪检工作同志的监督)。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专业森林防火队队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或网上自行下载),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县招聘办。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属地计划生育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1月8日止。
(2)报名地点及方式
请报名者携带有关资料直接到县招聘办报名(设县专业森林二楼),联系人:刘俊,联系电话:18870888343(手机)。
3、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考核
考核时间:2019年11月12日,地点:县林业局四、七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考官现场按百分制评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面试成绩不带入体能测试环节。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由县招聘办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招聘办根据天气情况具体再另行通知并负责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
1、森林消防扑火队员体能测试项目为5公里跑步,根据入围者数量进行测试,13名以上,25名以下按一组测试,取前12名为拟聘用人选;26名以上视数量由招聘办确定分组与聘用人选办法,测试前宣布。
2、运兵车驾驶员体能测试项目为3公里跑步,根据入围者数量确定是否分组进行测试,取成绩前2名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于森林消防扑火队员体能测试前12名、运兵车驾驶员体能测试前2名列为拟聘用的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县专业森林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拟聘用人选在公示阶段查处不合格,或自动退出,则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名进位列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后待遇与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为5年的劳动用工合同,报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
(二)聘用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大余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报到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逾期不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聘用后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聘用期内脱岗连续超过15天一年累计超30天的,报县林业局研究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安排;聘用人员统一办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六险,所需经费除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外,其余部分由单位承担。
(五)为稳定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队伍,建立激励机制,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直接续聘。
五、未尽事宜,由县专业森林队员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林业局 0797-8722227,县防火办0797-8722376
六、本方案由县专业森林队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