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岗位10人公告
2019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岗位10人公告
医院因工作需要,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产科医师1名、科医师2名、放射技师2名、病理技师1名、康复技师2名、导医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21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本科及硕士需要);③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⑤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招聘分笔试和面试(导医岗位只需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合格者总成绩为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江西省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后,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待遇
录用后,享受相应岗位聘用制员工待遇。
五、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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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2019年8月14日
2019年江西宜春市教育体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江西省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0届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经宜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0届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引进(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① 2020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②“211”、“985”师范大学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③江西师范大学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要求:①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②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高中对应学科可报考初中岗位);③成绩优秀,身心健康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组织市直学校到相关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引进(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岗位
(一)学科计划
1.宜春中学(17名,均为高中计划):语文2名、数学7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计算机1名、心理学1名。
2.宜春一中(12名,均为高中计划):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历史2名、地理1名、物理3名、化学3名。
3.宜春三中(8名,含高中计划7名、初中计划1名):
高中岗位7名:数学4名、物理2名、化学1名;
初中岗位1名:物理1名。
4.宜春实验中学(17名,含高中计划15名、初中计划2名):
高中岗位15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2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2名、生物2名;
初中岗位2名:数学1名、化学1名。
5.宜春八中(6名,均为初中计划):语文1名、数学2名、1名、物理1名、计算机1名。
6.宜春九中(28名,含高中计划15名、初中计划13名):
高中岗位15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2名、1名、历史1名、地理2名、物理2名、生物3名、体育2名。
初中岗位13名:语文1名、数学1名、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2名、生物2名、体育2名、计算机1名、心理学1名。
(二)招聘批次。第一批次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执行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九中招聘计划);第二批次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执行宜春中学、宜春一中、宜春九中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执行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招聘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三批次在江西师范大学进行(执行前两批次未完成的招聘计划;执行宜春八中招聘计划,以现场公布的计划为准)。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将《江西省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0届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公告》在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和宜春教育体育网同时发布。
2.考生现场报名。①报名方式:考生持填写好的《宜春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0届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②报名时间:10月28日9:00开始(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3);10月31日9:00开始(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11月 6日9:00开始(江西师范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③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和一门学科,考生最多可报3所学校志愿(高中岗位选报学校分两个层次,即:宜春中学、宜春一中2所学校中选报1所;宜春三中、宜春实验中学、宜春九中3所学校中选报2所。初中岗位选报学校不分层次)。请考生将报名表递交第一志愿填报的学校。
3.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对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4.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东北师范大学:10月 29日上午8:30;华中师范大学:11月1 日上午8:30;江西师范大学:11月7日上午8:30)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待定)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面试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详询招聘学校)。
5.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志愿进行投档(投档没满额的岗位,对第二志愿填报该岗位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还有没满额的岗位,对第三志愿填报该岗位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确定各学校各岗位入闱对象(入闱对象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经宜春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委编办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6.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对毕业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体育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2.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3.放弃聘用资格者;4.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咨询电话
宜春市教体局:0795-3998126,颜 辉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3272805
宜春中学:0795-3997199,罗金平
宜春一中:0795-3272416,邓 丽
宜春三中:0795-3273407,周春锋
宜春实验中学:0795-3229292,王宇新
宜春八中:0795-7088328,何 斌
宜春九中:0795-3558199,彭一雄
2019年江西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1-4名,招聘条件、流程及岗位需求目录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 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 本科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 应届硕士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岗位要求
计算机、通信、电子、软件工程、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知识,从事信息化、大数据、数字经济、智慧经济、网络运维、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 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聘用待遇
1. 聘用人员待遇从优,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节假日、婚丧、产假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2. 聘用人员与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年1 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材料
1.《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可到发布公告网站下载,也可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
2.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①户口本;②学
历书;③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任职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⑤尚未取得学历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的须提供《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图片或扫描文件。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将统一核查报名材料原件。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宜阳大厦东座1316室),电子邮箱:邮箱:yuanws@yichun.gov.cn;联系电话:0795-3198439。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提交不畅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在招聘工作期间内,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合格后签订合同。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宜阳大厦东座1316室)
咨询电话:0795-3198439
未尽事宜由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19年9月25日
2019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第二批聘用制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30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能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护理职业、医德医风高尚,无不良嗜好。
3、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历要求
1、第一学历为: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1)2019年应届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历届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需取得执业资格证,有二级甲等医院护理工作经历。
(三)年龄及身高要求
身高156cm(含)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19年9月6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电话:0795-3237396 ,邮箱:ycrmyyrsk@163.com。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和两张一寸彩照。
2、毕业证书(包括高中毕业证),书(本科及硕士)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原件。
4、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5、执业证书原件。
6、各类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
7、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组织监察室、人事科、护理部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医院将组织理论考试、操作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医院网站公布信息,请予关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包括考察)→正式录用。
四、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操作、面试三部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免笔试),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技能操作考试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录取,进入体检程序。(考试参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分册第五版)
五、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需完成《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考核政审表》(附件1),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档案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
(三)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时间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
七、待遇
录用后享受编外聘用制护理岗位待遇。
八、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