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22人公告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是吉安市委、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综合性公立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周岁)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呼吸内科临床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100201K
| 全日制本科 学士学位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护理岗
| 20人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3+2、3+3),护理学专业,具有执业证、资格证,身高155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
| ||||
主管护师
| 1人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护理学专业,具有执业证、资格证,身高155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具有主管护师职称。
| ||||
合计22人
|
注: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历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4日前。
2.报名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18室),咨询电话:、陈老师0796-8999507。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法,本次招聘不接受上述以外其他报名方式。
4.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报名表(附件1)各一份。
(2)提供本人毕业证、、执业证和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4.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笔试、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考试时间以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当岗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围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名单。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
3.试用:所有拟录用人员均须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等现象,均可予以辞退。
4.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纪检监察室:0796-8311066(监督举报)
2.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0796-8999507(考务咨询)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江西)
吉安人事考试网2022年03月02日讯: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是吉安市委、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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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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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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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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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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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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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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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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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内科临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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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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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10020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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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 学士学位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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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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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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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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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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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3+2、3+3),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资格证,身高155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之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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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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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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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资格证,身高155cm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无传染病、遗传病及其他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疾病,具有主管护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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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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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历届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14日前。
2.报名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18室),咨询电话:李老师、陈老师0796-8999507。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法,本次招聘不接受上述以外其他报名方式。
4.报名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简历、报名表(附件1)各一份。
(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和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4.资格审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笔试、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考试时间以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当岗位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入围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试用名单。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
3.试用:所有拟录用人员均须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等现象,均可予以辞退。
4.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由江西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纪检监察室:0796-8311066(监督举报)
2.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0796-8999507(考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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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东方吉安医院)是吉安市委、市政府投资按三甲标准建设的一所的综合性公立医院,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全面整体托管20年。医院于2015年12月正式开业运行。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吉安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吉府办[2021]14号)文件精神,我院将面向全国引进2名卫生专业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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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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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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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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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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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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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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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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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外科临床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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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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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105102、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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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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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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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儿科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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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临床医生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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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06、1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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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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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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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皮肤科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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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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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
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引进方式和程序
1.报名
报名工作按月开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月10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有人员报名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当有人员报名时,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8月10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
报名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行政楼人事科218。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dfyyrsk@163.com,资格审查贯穿全程。
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业绩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关材料。
2.面试和试用
经医院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考核。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
3.政审、体检和引进
医院对拟引进人才进行政审、体检,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后,通过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议相关程序引进。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面试、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仍未招到人员的岗位,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4.办理手续
凡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全职入编引进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引进的人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吉安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吉府办[2021]14号)对应条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咨询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507/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31106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2年1月26日
2022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安人事考试网2022年03月21日讯:因发展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卫生专业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见附件)
注:1.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2022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2022年结业的规培生及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具有三级医院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2.2022年规培结业的考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3.本次招聘的22名人员均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按月开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月20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有人员报名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当有人员报名时,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6月20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附件《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人事科邮箱(dfyyrsk@163.com),标题写专业+姓名。咨询电话:李老师、陈老师0796-899950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
3.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四、入闱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岗位,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507/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311066
七、正式聘用
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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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