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赣江新区人民医院招聘187人公告
赣江新区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赣江新区人民医院是由赣江新区投资建设,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面运营管理的一所高平台、高起点、高质量的现代化综合公立医院。医院位于儒乐湖新城核心区,总建筑面积14.03万平方米,规划床位数600张(可扩容为800张),发挥大专科,小综合的特色优势,致力于打造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健康管理以及康复治疗为一体的综合公立医院,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8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赣江新区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年龄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
6.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2023年规培结束但未参加结业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报考人员应于当年取得合格证。
报考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应于当年取得资格证。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在线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https://www.jxrczp.com/网站,点击进入赣江新区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区,进入报名系统。
1.请报名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据实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在线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不具备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后续事项请关注https://www.jxrczp.com/网站。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后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学历、书及学信网认证材料,2023年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专业方向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规培证或在培证明;(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7)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报考要求有实习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实习经历有效证明。
2.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后续公告。2.笔试内容为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5:1,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笔试环节后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后续公告。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考生面试分数须达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确定。
(五)体检、考察 、公示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3.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录用与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91-83886209 邓女士
人事处:0791-883856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023年江西吉安市泰和县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泰和县2023年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专业森林灭火救援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森林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编外合同制森林消防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森林防灭火、抗洪抢险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出生日期在1993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之间),退役军人优先;持有B1以上(含B1)驾照,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 (大专及以上学历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5)。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突出专业、强化监督,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审查、公示、试用及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8月17日。
2.报名地点: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文田105国道旁边)。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
4.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需及格成绩以上方可参加后续项目测试;单杠引体向上占40%)(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2),3000米跑必须及格成绩以上,方可参加后续项目测试。
2.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以森林防灭火、水域救援、抗旱救灾等应急救援知识为主,时间限定60分钟。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主要围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4.加分项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以加分,加分不重叠:
(1)退役军人,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加10分;
(2)持大学本科文凭的,加5分;
(3)具有与扑救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应急管理等技能加5分:
①B1驾照及以上驾驶证;
②船舶驾驶证;
③具有400米以上静水游泳能力(现场考核认定);
④电工操作、叉车操作、无人机操作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等;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总成绩=体能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20%+加分项。成绩张贴在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进行公示。
6.名单的确定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人数如低于招聘人数,则总成绩高于60分的进入体检环节;如高于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1:1进入体检环节,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道德品德、个人征信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相关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六)试用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试用期为2个月(视成绩差异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各项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610元,合同期内,甲方按照我县最低缴费基数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其他福利。正式聘用后月均收入不低于5770元(含单位六险一金、工会补助、取暖降温费等);统一安排食宿和服装;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六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休假8天。森林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负责泰和县专业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同时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任务,参与武装部、预备役训练等外派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度安排。如遇特殊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大队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大队按照相关要求集中安排住宿和就餐。正式聘用后,统一配发相应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告运用
本次招聘公告长期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泰和县应急管理局自行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七、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韩 峰(大队长):13707962259;
郭同辉(指导员):13617967082。
2.监督电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8636682。
附件:1.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
2.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下载.docx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面貌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报考岗位
| 婚否
| 学历
|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
现居住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户口
所在地
| 特长、技能
| |||||||||
证照类型
| 驾照类型
| |||||||||
个人
简历
| 年月至年月
|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
| |||||||
应聘人员
承诺签名
|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月日
| |||||||||
资格审查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2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 3000米跑(分、秒)
| 引体向上(次)
|
100
| 12′40″
| 16
|
95
| 12′50″
| 14
|
90
| 13′00″
| 12
|
85
| 13′20″
| 11
|
80
| 13′40″
| 10
|
75
| 14′00″
| 9
|
70
| 14′20″
| 8
|
65
| 14′40″
| 7
|
60
| 15′00″
| 6
|
55
| 15′30″
| 5
|
50
| 16′00″
| 4
|
40
| 16′30″
| 2
|
0
| 超过16′30″
| 低于2次
|
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水县选调县外优秀教师40人公告
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优秀教师引进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稳定性,助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计划选调县外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共40名(不限学科)。
三、报名范围
县外教师报考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为吉水籍;
2.其配偶在吉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获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
5.获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6.艺体学科获国家级、省级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三等奖及以上,获设区市、县组织的专业比赛个人或指导学生二等奖及
中小学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并优先选岗:
1.省特级教师;
2.享受设区市市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人员;
3.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4.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
5.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通过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进人方式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工作时间必须满2周年(截止至2023年9月1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安置后还须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期间不能选调;
4.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免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5.小学、幼儿园教师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
7.无违纪违法行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立场坚定,历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人社或教育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3.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县外优秀教师于7月18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吉水县中心幼儿园(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教师(含绿色通道)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编办出具的现工作单位性质及在编证明;
⑤政府办或组织人社部门的聘用(含安置)文件(含抄告单)复印件,复印件需调出方发文机关或人社局盖章,注明复印属实;
⑥本人非吉水籍,但配偶属吉水籍或在吉水工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属吉水籍的证明材料或工作单位证明;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⑧工作业绩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规、师德师风等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入闱体检:免考人员免考入闱体检。余下的选调计划用于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能入闱体检。考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考察
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选岗
1.考察合格后,按原学校所属区域类型进行选岗。原单位属县城学校的安置到本县县城学校岗位;乡镇学校的安置到我县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不安置至文峰镇、金滩镇、醪桥镇)。
2.选岗原则:免考人员优先选岗。其余人员根据同一区域类型、同一学段,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年长者优先)。
(六)工作调动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我县工作不少于5年。其岗位聘任按有关聘任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解释。
2.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吉水政府网。
3.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4.咨询电话:0796-8680574(县教体局)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附件:吉水县2023年选调县外优秀教师(含绿色通道)公告.docx
吉水县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34人公告
2023年青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编制外合同制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权利,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操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热心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青原区户籍或者常驻人员,自愿到青原区城市社区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工证、社区工作经验之一者,男性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女性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处理数字信息和操作智能设备。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因违纪违法曾被解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9.存在两违行为并未处理的人员及家庭直系亲属成员;
10.有基础性疾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青原区人民政府网、青原党建微信公众号、青原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河东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
(2)户口簿或常住人口居住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
(4)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后进行,由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记入相关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由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现场亮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内容: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主要考察举止仪表及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沟通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应试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和疫情防控要求。
3.入围公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入围人员名单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青原党建微信公众号、青原政法微信公众号以及河东街道办事处公示栏予以公告。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闱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取最高学历者;最高学历仍相同的,取年龄最小者)。
2.体检时间和地点。入围体检对象统一在规定时间到青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详见体检公告)。
3.相关要求。体检由河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进入现场,体检费由医院直接收取,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反馈后2天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弄虚作假或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在参加了考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将在青原区人民政府网、青原党建微信公众号、青原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7日。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河东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社区担任专职网格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合同。如在试用期内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标准
1.招聘人员身份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
2.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试用期薪酬25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271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按灵活就业人员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医保等全部费用)。
四、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应保持通讯设备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青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青原区河东街道办事处0796-8932288。
监督举报电话:青原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室0796-12388。
附件:青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青原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青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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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民族
|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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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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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学历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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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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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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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职位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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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工作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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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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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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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承诺
|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名(手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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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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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名时签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