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2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小于计划数,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可将招聘计划调剂至其他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7月18日
(二)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工作日),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南院区行政楼人事科(201室、202室);线上报名,邮箱:jayyrsk@163.com,注明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应聘岗位+姓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规培还未出站者提供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从事相关工作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若报考者在本年度毕业时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四)有关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6年7月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3年和2022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请携带报名材料,于7月23日前在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面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入闱体检人选: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当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研究确定。
4.考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办理聘用、上编、工资等手续,未满服务期离职的,根据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以及医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咨询电话: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3.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4.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0796-82593690796-8999507(考务咨询)
附件:1.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2.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原标题: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6925.html
2024年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需要,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根据《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疼痛学专业1名
二、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分类条件
一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省国医名师。
三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2.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3.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在地市级三甲医院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6.国(境)内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采取全职入编方式引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发布公告日起至8月30日(工作日),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南院区行政楼人事科(201室)。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人才引进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会同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引进对象的专业方向、临床诊疗能力、影响力等方面。考核后提出评价意见,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明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上编等相关手续。
五、政策待遇和服务保障
全职入编引进的人才,可按照《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文件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保障,详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
六、管理考核
引进期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跟踪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执行。
七、咨询电话
吉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咨询)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0796-8259336(监督)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原标题: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次)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7033.html
2024年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需要,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根据《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将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疼痛学专业1名
二、引进对象条件
引进对象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3)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分类条件
一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医大师;
2.全国名中医;
3.岐黄学者;
4.国家级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医疗卫生领域入选人员;
7.国家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二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医学类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带头人;
2.省医学会二级以上分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省国医名师。
三类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三甲医院的临床学科带头人;
2.在专业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且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名医名专家;
3.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4.近5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二等奖的前两名完成者;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在地市级三甲医院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科带头人;
6.国(境)内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采取全职入编方式引进;
(二)报名时间地点:发布公告日起至8月30日(工作日),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南院区行政楼人事科(201室)。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人才引进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会同市人社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引进对象的专业方向、临床诊疗能力、影响力等方面。考核后提出评价意见,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明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上编等相关手续。
五、政策待遇和服务保障
全职入编引进的人才,可按照《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文件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保障,详询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
六、管理考核
引进期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跟踪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吉安市市直公立医院名医名专家双引双培实施办法(试行)》(吉府办发〔2023〕5号)执行。
七、咨询电话
吉安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咨询)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0796-8259336(监督)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原标题: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三批次)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jian.gov.cn/news-show-17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