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自然资源局招聘行政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永丰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招聘行政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和落实“吉事即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持续推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窗口受理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限永丰县户籍(或配偶属永丰县户籍)人员;

  3.身体健康,品貌端庄,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相关政务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要求必须年满18周岁(200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7.报考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8.专业要求:

  本科(不限专业);

  专科:土木建筑大类(54),计算机类(专业类6102),财经商贸大类(专业类63),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52),林业类(5102),水利大类(55),教育类(6701),语言类(6702),文秘类(670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上机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和永丰县就业创业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丰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人事科技教育股(永丰县县城欧阳修大道)。

  3.报名方式:釆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严格遵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

  4.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两张;③《永丰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资格审查:县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局和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上机考试和面试

  上机考试、面试各100分,综合成绩按机试40%、面试60%比例折合成百分制。上机考试和面试为同一天,具体时间、地点事宜另行通知。

  1.上机考试

  上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人际交往、礼仪举止、沟通协调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公示7天。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围绕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

  (六)递补

  体检和考察阶段,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合计161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再行续聘。正式受聘期间每月工资2350元[含基本工资1610元/月,绩效工资(原窗口津贴)300元/月,午餐补贴440元/月],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着装,工作满1年,发放统一着装费1000元;工作未满一年的,不发放统一着装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0796-2524839 18979659519

  肖先生0796-2524839 15079657091

  附件:永丰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永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2022年万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万安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同时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现实工作需要,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员,均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5月1日-2004年5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4.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等二级以上)的优先考虑。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厨师、水电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计算机专业、电脑绘图等技术特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5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2022年6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实行现场报名,当场测量身高和体重。

  3.报名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地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6月中旬,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 c 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面试

  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程序:先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地点: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会议室。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队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之后,由万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两年,两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专职队消防员招聘后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在万安县辖区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2.工资福利。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5300元/月(含绩效、高危、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蒲指导员17879654322,罗站长15779656861

  附件1:万安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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