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巴中平昌县招聘紧缺学科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2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同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除本公告外,后期相关公告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紧缺学科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应要求等见《平昌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应于报考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
 
  4.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考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平昌县域内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考及资格审核
 
  1.报考时间
 
  2024年7月19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考地点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19号)。
 
  3.报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考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
 
  4.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考,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学科岗位。
 
  5.报考材料
 
  (1)《平昌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学科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县域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与《报考信息表》照片同底版)。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费用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审查
 
  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平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各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全过程。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在资格审查和确认缴费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教育科技局汇总报考情况,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4年7月22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考试
 
  考试将根据现场报考情况确定,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学科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时,该学科岗位则先采取笔试,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确定笔试的学科岗位将于2024年7月22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成绩计算方式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1)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5: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7月29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1号书面申请查分。
 
  2.面试
 
  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面试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材。参加笔试的岗位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查分结果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7月31日公布。
 
  (1)面试准考证领取: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不参加笔试学科岗位的考生和笔试后进入面试的岗位学科考生,于2024年8月 2日(下午14:00-18:0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面试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课题后,有30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学科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选岗
 
  拉通排名的岗位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进行岗位选择。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提示
 
  1.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考生请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等,逾期未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七、本公告由平昌县公开考核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7月10日


2024年四川巴中平昌县考调中小学教师100人公告

  
 
  经研究,拟在全县范围内为平昌县金宝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考调一批优秀教师。同时,考调补充一批县城其他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考调教师100名(其中:平昌县金宝小学28名,县城其他学校72名)。具体考调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平昌县2024年公开考调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及原则
 
  (一)考调范围
 
  考调平昌县金宝小学学科岗位的,报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考调县城其他学校学科岗位的,报考对象为本县范围农村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本人自愿报名,所在学校审核同意的原则。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公开考调职位的工作能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学历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四)资格条件
 
  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报考岗位与2024年春季任教学科一致。具体详见《岗位表》。
 
  (五)教学经历条件
 
  报考各个岗位学科教师须具有正式聘用后五年及以上教学经历。
 
  (六)所有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或名师工作室成员。
 
  2.获得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扬(表彰)获得者。
 
  3.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政部门表扬(表彰)获得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事业工勤转岗聘用到事业专技岗位不满三年的。
 
  8.近三年以来,曾参加我县考调教师进城考试,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
 
  9.《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平昌县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中的师德失范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县城学校教师只能报考金宝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农村学校教师报金宝小学,可以兼报县城其他学校相对应学科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报名地点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四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
 
  1.由县教科局、县人社局等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考调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2.符合考调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报考信息确认表(报考者须承诺“考调后自愿聘用在设岗学校空缺岗位等级,5年内不申请调动到县外工作”,同时现所在学校校长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能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学经历书面证明材料,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学校出具的工作表现及党风廉政意见报告。
 
  (8)本人违纪违规行为查询报告。
 
  (9)近期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缴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按每人每科50元收费。
 
  六、开考比例
 
  1.开考比例。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名额之比)不低于2:1。
 
  2.岗位调整。考调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则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7月22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cpc.gov.cn/)公布。若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考调岗位名额的岗位,请该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3日下午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退领笔试考务费。
 
  七、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4:00-17:00在县教科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报考者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7月30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查分:报考者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24年 7月31日上午10:00至12:00到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10楼2号)申请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查分结果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考核
 
  本次考调,考核考察工作前置。报名时,学校出具报考人员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的报告。本人提供无违法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可通过公安一网通办查询,也可由派出所提供证明)。
 
  十、选岗
 
  根据报名意愿,先确定金宝小学的学科岗位选岗人员,再确定县城其他学校的学科岗位选岗人员。
 
  依据考调岗位及人数,按照岗位学科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选岗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有学位证的为选岗对象;若均有(或均无)学位证,则按报考人员在县域内公办学校任教时间从长到短确定选岗对象;如在县域内公办学校任教时间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选岗对象)。
 
  凡按总成绩排位应该选择金宝小学而不选择金宝小学的,不得进入下一轮其他县城学校的选岗。由此产生的空缺,按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选岗人员名单于2024年8月4日下午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选岗时间为2024年8月5日。参加选岗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科岗位学校,因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拟考调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以书面或电话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调人员资格。因在公示期间出现自动弃权或取消考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考调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试用期工资由现编制所在单位发放。
 
  十三、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经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同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制度,考调人员通过竞聘方式确定岗位等级,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调人员到设岗学校后,5年内不得向县外流动。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同类考调考试。
 
  十四、工作纪律
 
  严格公开考调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在公开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报考者必须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等依据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取消其考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调考试,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主动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因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递补、选岗等,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应在考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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