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景德镇市政府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景德镇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满足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名
(二)工作地点
昌江大道政特勤站、南河雕塑瓷厂小型消防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景德镇以及周边城市户口(含农村户口),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二)岗位条件
男性,年龄18-30周岁(199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60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专业特长(有B2驾照、汽修、篮球、厨师等)和消防部队工作经历以及正规大专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聘用(在报名时注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解聘或主动离职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接受咨询,集中报名时间4月2日-4月16日(初定)。
3、报名地点: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瓷都大道839号)四楼专职办公室。
4、报名需带材料: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⑤自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申请书一份。
备注:如是退役军人报考须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三项。
1、体能。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四个项目。1500米跑占体能成绩40%、100米跑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仰卧起坐占体能成绩20%。
项目15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
优秀6′10〞13〞35/2分钟35/2分钟
良好7′10〞15〞25/2分钟25/2分钟
及格8′10〞16〞20/2分钟20/2分钟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3、面试。考官当面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总分100分,面试的程序为,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为2分钟),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应聘人员现场回答(时间为3分钟);
考试成绩100分,按体能60%、面试40%分值比例计算。成绩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考试时间:2021年4月27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考试、体检工作结束后,以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为依据,按照招录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景德镇市人事考试网、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培训,培训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新聘用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考核实施办法》,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表现优秀的下一步在国家队消防员招录中将择优招录,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员职业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四、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为36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4500元/月, 聘用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公积金),单位承担社会保险金780元/月,公积金660元/月,提供食宿与服装。
五、联系电话
咨 询 电 话: 市消防救援支队 熊13707982957
黄15179897424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社局监察室 0798-851672
本公告由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