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13人公告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3名。岗位包括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员和驾驶员。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限男性):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 
(二)驾驶员(限男性):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证件,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府专职消防员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之间);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心理健康,无盲视、无口吃、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专职消防员身高不低于165cm,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6以上;
5.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6.政治审核合格;
7.身心健康,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退伍军人或消防退出人员;
3.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
4.体能测试成绩达到优秀或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有较高水平;
5.具有体育、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
2.报名地点: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余干县丰溪大道城西派出所旁)。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2张,于9月30日前到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告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核科目
灭火救援员、驾驶岗位考核科目包括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三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 1000米、10米X4折返、单杠、俯卧撑四个项目。1000米占体能成绩40%、10米X4往返占体能成绩20%、引体向上(单杠)占体能成绩20%、俯卧撑占体能成绩20%,测试项目达标标准按《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执行。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
灭火救援员、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消防救援职业适应性测试。
(四)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及聘用
1、体格检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入体格检查环节,大队组织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合格标准,对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结束后,大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录。
3、公示和聘用
(1)聘用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2)被聘用人员将按照准军事化开展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日常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所属方进行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执行。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消防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训练服装。
3.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上饶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招聘的有关情况在余干之窗公布。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录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余干县消防大队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
朱站长:18870312851;
曹参谋:15870950876。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项目评分标准

  
余干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31日


2023年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公开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辅警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2005年7月1日以前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类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色盲、纹身等不符合人民执法执勤条件及警容仪表要求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限景德镇辖区户籍的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景德镇辖区户籍是指:截止2023年7月1日,报考人员户籍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程序依次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考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部队退役证书、户籍证明,相关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报名时间:7月20日起至8月4日

  报名地点: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部

  联系人:赖警官 电话-18279877107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文写作。

  (三)面试

  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体测

  入围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跑、摸高,合格标准:1000米跑要求25周岁以下≤4分25秒、4*10跑要求≤13秒、摸高要求≥265厘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职位)》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递补如遇岗位空缺,依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6.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六)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相关部门负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通知。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壹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如违纪违规,依规解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招聘公告通过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瓷都审判发布。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瓷都审判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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