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338人公告
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决定开展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3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26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教师资格证条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同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
1.本校考生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5月26、27日9:00至17:00。
报名方式:(1)5月26日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学部西区文体中心)第二报告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5月27日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8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按照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的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
4.资格审核:市直招聘岗位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天参加资格审核,邮箱报名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审核。
(5)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6)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如招聘计划为1至2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20人、招聘计划为3至5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30人,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由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自主组织考核。
考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参加现场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关注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柴桑区:0792-6812185 庐山市:0792-2557923
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
德安县:0792-4334036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 武宁县:0792-7705782
都昌县:0792-5223932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4: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5: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都昌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执勤备战力量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15名(含消防车驾驶员5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可以进行放宽,具体详见《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各岗位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22周岁及以上(2000年5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至 6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562558348@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2)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18162126601钟)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7: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都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6月3日8:30至6月10日17:00工作时间到都昌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8162126601钟)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三)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转正之后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报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成绩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或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队伍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人均每年不低于8.5万元标准保障(含五险一金、食宿、被装等)。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8日
附件3:都昌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宣传文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员8名(含驾驶员),男性;
消防宣传文员1名,男性。(具体岗位设置及规定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未过受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为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报名条件进行放宽,具体详见《湖口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驾驶员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8:00至 5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37725401@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
(联系方式:1376238751 杨站长) 工作时间联系8:00-18:00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载《湖口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或《湖口县消防宣传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三),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4、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5月26日8:40至5月29日17:00工作时间到三里大道专职消防站(莲湾二巷1号,联系电话:13767238751、15170934675)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等项目。
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跑排名为准,其他项目灭火救援员岗位计达标成绩,不达标者予以淘汰。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评定结果。(标准见附件四)
4、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消防宣传文员岗位为面试。本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2、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详见准考证。)
3、入围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
(四)体检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2、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3000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消防宣传文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将统一通知。
(五)考核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体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如拟考核人员体能成绩并列时,专职消防员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若3000米跑相同时,以100米跑为成绩结果。不足招聘计划时,按实际人数入围。
考核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消防宣传文员: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日常活动、会议的摄影、摄像和宣传报道工作。
(2)协助负责大型宣传、采访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3)协助负责各类活动的新闻通稿的撰写和发布工作。
(4)协助负责各类专题片的资料采集和制作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3、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九江市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308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080元/月)。
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试用期转正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作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要求落实起点基本工资4830元/月及其他待遇的标准。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消防宣传文员,工资标准面议。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6332673
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6380824
湖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口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9日
2022年江西九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招聘公告
2022年九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九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九江国控集团)成立于2021年10月,注册资本100亿元,是九江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的管理和运营,资本运营和市政府授权开展的业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九江国控集团紧扣打造全国一流市级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总体目标,发挥产业引领、重组整合作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2115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级,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448家。集团始终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履行市属国有资产、资本运营管理职责,承担参与和推动九江城市建设、工业产业、交通航运、文化旅游、金融产业、乡村振兴等领域发展重要职能。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集团各项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填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专业要求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见附件2)。报考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是指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岁是指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招聘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4月3日14:00至2022年4月24日17:00在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上报名及缴费。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请登录九江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专区》,点开公告,再点击公告上方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
《考试网上报名专区》在九江人才网首页中间位置。如用手机报名人员,将手机页面拉至最底端,点击电脑版后再按要求进行报名。
3.诚信报名:本次报考实行网上诚信报名。考生报名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所报考公司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传送照片通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达到招聘计划1:3的比例,否则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6.2022年4月26日09: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4月27日09:00-17: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未取消岗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计划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视疫情情况待定,具体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九江人才网。
2.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后,考生可登陆九江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综合基础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专业知识》统一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报名成功的免笔试人员,一起入闱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身份证、学历及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职称、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未达到相应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四)面试
1.入闱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否则取消或消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面试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九江人才网。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其中,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招聘计划5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遇小数点进一位。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实际人数入闱,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产生的空缺额,由集团党委会决定是否递补。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依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招聘人员的唯一依据。
(六)体检
1.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由党委会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九江人才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公司对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集团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提供本地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国家规定相应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在招聘中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或面试后因个人原因无故放弃,将记入招聘人员失信记录库,2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6.本公告由九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1397021609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2-8576818
九江市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