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338人公告
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决定开展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3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26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2)教师资格证条件: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同为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
1.本校考生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5月26、27日9:00至17:00。
报名方式:(1)5月26日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武汉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学部西区文体中心)第二报告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5月27日应聘考生参加我市在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举办的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2.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8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按照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的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和《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
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
4.资格审核:市直招聘岗位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当天参加资格审核,邮箱报名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5)。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审核。
(5)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6)对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如招聘计划为1至2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20人、招聘计划为3至5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大于30人,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由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自主组织考核。
考试地点设在九江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三)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参加现场报名考生按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关注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柴桑区:0792-6812185 庐山市:0792-2557923
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
德安县:0792-4334036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 武宁县:0792-7705782
都昌县:0792-5223932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4: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武汉专场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5: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37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顺应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九江市招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共37名(其中市直2名,县区3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应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3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3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见岗位条件表。
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202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招聘学校,由各招聘学校报同级教育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核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全省统一招聘的正式在编教师和江西省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要求不少于5年,且需由最后任教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同意报考证明有效时间为资格审核当天及以前。正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7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后,于2022年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
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学校负担。此类人员应于7月13日9:00至7月14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JS+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jjskaoshi@163.com)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9:00至7月29日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九江教育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中小学教师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中小学教师类(D类)大纲为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含电子表)入场。遗失(过期)身份证者,必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在笔试开始铃响后,考生翻开试卷应立即对所考科目名称及页码进行查验,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题字迹不清、页码序号不对等问题及时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5.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九江教育网上查询。
6.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1.入闱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从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九江教育网上公布。拟入闱面试人员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闱资格审核人员比例不达1:3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了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2.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笔试后的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学校及同级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结果由各县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已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未受疫情影响且暂未取得书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此类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网上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截图或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时每个面试岗位抽完签就立即登记抽签号。考生按抽签顺序由联络员依次引领至面试考场。考生面试完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考生备课时间为45分钟。
3.面试教材:
面试教材为九江地区中职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面试时统一提供教材,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和任何辅助资料。面试教材名称及版本信息见附件4。
4.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人员公示
体检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各级教育部门共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当地教育局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材料由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统一报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备案后,统一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要求在同一县域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期内可在同一县域内流动。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考生疫情防控按《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详见附件5)执行。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市人社局:0792-12333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0200,8580050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2-8226676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92-8133568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德安县:17770210054 武宁县:0792-2788795
修水县:0792-7264533 永修县:0792-3227135
彭泽县:0792-7199299
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pdf
2022年江西九江市德安县政府专职员招聘20人公告
九江市德安县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德安县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含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持有B1以上驾照者放宽至35周岁);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五)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德安县县政府旁消防大队)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德安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项目:15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试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德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每周两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员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优先优待保障(一)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三)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四)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 3 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 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消防文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咨询电话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咨询):17807044574(李)、15879236923(丁)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792-4339162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江西九江市湖口县公安局招聘28名辅警公告
湖口县公安局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口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岗位、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勤务辅警28名(其中:勤务辅警25名,限男性;文职辅警3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热爱公安辅警事业,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文职辅警职位可放宽至45岁;
5.勤务辅警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先行报考,待正式录用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无深度近视、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明显身体缺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遗传病史等;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院校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否决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上有不良反映的;
9.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进行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 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湖口县政府信息网、湖口发布、湖口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程序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如实填写《2022年湖口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里大道上埠路35号)。
联系人:柳警官;联系电话:13607025567
3.资格审查。由湖口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程序。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进行笔试、面试与体能测评
笔试、面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题为判断、单选、多选、简答四类题型,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勤务辅警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文职辅警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如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要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为面试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相加计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环节的考生需提供近三天的核酸检测结果和出示健康码方能进入考场。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湖口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填写《湖口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考察工作办法》实施,重点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新招聘辅警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缴纳五险一金。
五、监督方式
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由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或者交县纪委处理。
六、回避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监督、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15707927087(工作时间) 桂警官
此公告由湖口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湖口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