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共青城市公安局合同制特战队员招聘60人公告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特战队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合同制特战队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市公安局合同制特战队员60人,参照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进行管理,不纳入辅警编制。由市人才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共青城市智汇青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派遣。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转正后参照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和管理,月工资43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特战队员报名表》,将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5月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2年5月5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342822。

  (3)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发展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公安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体检,体检费自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市公安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七、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笔试时间与市人才集团本日发布的其他招聘单位岗位笔试同日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选择报考岗位。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2022年共青城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特战队员职位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江西九江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招聘公告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招聘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无纹身,热爱公安工作,无不良信仰及不良嗜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职位名称

  

  人数

  

  最低学历

  

  年龄

  

  考试科目

  

  其他条件

  

  备注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

  

  2人

  

  高中学历及以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人员可放宽至初中/中专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笔试

  

  1、限男性;

  2、净身高165cm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02月15日-2022年0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9号楼333办公室

  联系人:万警官 电话:0792-4399032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岗位的比例须达到1:2,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按比例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场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等。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确定体检名单时,若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和俯卧撑),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闱。

  五、政审和体检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共青城市政府网站(www.gongqing.gov.cn)公布。

  2.政审。按照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拟录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应聘者与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食宿自理。

  七、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属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被招聘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共青城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服装、装备、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八、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需遵照共青城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扫赣通码、行程码进入考点;

  2.近期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中高风险地区(参照全国疫情风险地区实时更新)以外的其它地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隐瞒行程或者接触史,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3.近14天内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4.考生在候考场按照指定座位就坐,保持1米安全距离。

  九、其他

  1、此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2、本公告由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2-4399032)。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考试报名表.doc

  

  

江西九江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招聘公告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面向社会招聘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根据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无纹身,热爱公安工作,无不良信仰及不良嗜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职位名称

  

  人数

  

  最低学历

  

  年龄

  

  考试科目

  

  其他条件

  

  备注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合执法驻站交通协管员

  

  2人

  

  高中学历及以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人员可放宽至初中/中专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笔试

  

  1、限男性;

  2、净身高165cm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02月15日-2022年0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9号楼333办公室

  联系人:万警官 电话:0792-4399032

  3、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岗位的比例须达到1:2,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按比例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场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法律法规等。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确定体检名单时,若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和俯卧撑),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闱。

  五、政审和体检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共青城市政府网站(www.gongqing.gov.cn)公布。

  2.政审。按照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公示。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拟录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应聘者与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食宿自理。

  七、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属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被招聘人员不是人民,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共青城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并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需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服装、装备、培训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八、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需遵照共青城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扫赣通码、行程码进入考点;

  2.近期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中高风险地区(参照全国疫情风险地区实时更新)以外的地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隐瞒行程或者接触史,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3.近14天内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4.考生在候考场按照指定座位就坐,保持1米安全距离。

  九、其他

  1、此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2、本公告由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2-4399032)。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考试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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