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公示
修水县202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成绩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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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7月31日
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选调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各乡(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人数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5人。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选调岗位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2022年4月19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线)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及参加工作时间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参与竞聘,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报名表中承诺签名)。
3、资格审查
2022年4月27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4、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
岗位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实务。
(3)面试
笔试后按照选调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
岗位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考察人选,如遇入闱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递补。如遇入闱对象放弃考察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6、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一经录用,需在本单位至少工作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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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9日
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县直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选调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修水县县直医疗单位卫生技术人员9名(含2021年度缺额结存1个),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全县乡镇(不含义宁镇,下同)卫生院工作、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选调名额
选调县直医疗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医师类人员在本县乡镇服务期满8年(2014年10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护理人员在本县乡镇服务期满6年(2016年10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3.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师及以上卫生资格,其他人员需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资格(同时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4.卫生资格与注册执业类别须相一致(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5.遵纪守法,业务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现实表现优秀;
6.2017年-2021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
见附件
(三)选调人员调动后,中、高级职称人员暂时只能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如5-7级则低聘8级或8-10级则低聘到11级),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0月10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修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707),咨询电线.报名程序: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承诺遵守《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经单位同意,并由本人亲自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卫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认定学历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报名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
(四)考试
1、按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组织考察
1.按选调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或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确定拟考察人选。
2.单所乡镇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1人,渣津镇中心卫生院选调总人数不超过2人[限1名医师(含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和1名护师]。超过选调人数限额[含渣津镇中心卫生院超过1名医师(含其他辅助医技人员)和1名护师]或考试成绩并列的按《县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操作规则》(修卫字〔2022〕65号)启动考核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
3.因考核、考生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4.考察内容主要为入闱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及组织考察结果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拟入闱体检人数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专业岗位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由原单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经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回原单位工作,出现的缺额专业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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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卫字〔2022〕65号《县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操作规则》的通知
2.修水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
修水县公开选调乡镇卫技人员进城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0日
2022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县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其中01岗男性29名;02岗女性1名。
2022年招聘留置看护队员职位表
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28周岁(含)以下(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士官及以上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7. 限修水户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5.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4月15日
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随时取消考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笔试、体能测试各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米、800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考试人员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试人员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1次。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折算和体能测试成绩6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围分数出现相同情况,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填写《修水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政审表》,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1.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修水县公安局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分配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经试用两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
2.录用的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管理由修水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县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五、被聘用人员待遇
平均月总收入4000元(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行管理。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各招聘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4.本公告由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游,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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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