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德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招聘公告
德安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幸福和谐德安,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2名,全权委托江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理相关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审查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社区矫正工作。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类、文秘专业、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8: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职畅云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待审核后,再由报名联系人通知,报考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资料。
3、报名资料包括:
(1)《德安县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扫描件1份。
(3)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1寸照片2张。
(4)本人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带好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4,报名费:50元(江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5、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张女士13617024435,周先生13907026326。
6、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德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ean.gov.cn/
赣北人才网:www.gbrcw.com.cn/
职畅云JOP直聘网:http://www.jobzhipin.com
职畅云微信公众号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个人相关资料,并对信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三)考试
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复员退伍军人优先。
2、中员;具有5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面试成绩每项分别加2分。法律、文秘专业的面试成绩分别加1分。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上公示5天。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人员确定及聘用
面试、电脑操作、政审、体检合格的,作为正式聘用人员进入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工作岗位是德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分配。
五、聘用与待遇
(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为社会化用工,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江西中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工资待遇参考县司法局协辅人员的平均水平(2200元/月),缴纳社保,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具体作息时间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每周工作5日,周六、周日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三)聘用人员须签订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的承诺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本省、市、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为保障考试正常有序进行及报考人员健康,请报考人员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持有效核酸检测等证明进场,进入考场前,报考人员需扫健康码、行程码,并由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体温测量及登记。一经发现异常,立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和程序进行隔离观察。
(二)对考试违规违纪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江西省录(聘)用考试考场规则和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安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2- 4332103
德安县司法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