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

  
 
  为做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指突击、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等职位,录用计划共49名(详见附件,原职位表与本公告职位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招考对象
 
  1.报考突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反恐处突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侦察、空降、攀登、格斗、潜水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役士兵。
 
  2.报考狙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狙击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射击(狙击)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或退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3.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排爆工作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4.报考搏击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在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空手道、武术套路等项目上,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市运动会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六名;或具有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武术套路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报考水上救援职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
 
  报考上述职位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加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所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均组织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一)基础体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是:
 
  1.1000米跑,男子2′50″(含)以内,女子4′0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减少1分。
 
  2.3000米跑,男子10′10″(含)以内,女子11′3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减少1分。
 
  3.立定跳远,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cm(含),得分减少1分。
 
  4.引体向上(男性测试),完成25次引体向上,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4分。
 
  5仰卧起坐(女性测试),1分钟内完成50次仰卧起坐,得100分;在此基础上1分钟内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2分。
 
  以上基础体能测试科目,除立定跳远可测试3次取其中一次最好成绩外,其他测试科目只能测试1次。
 
  (二)专业技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92G手枪射击;狙击职位测试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排爆职位测试爆炸装置排除。
 
  1.92G手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胸环靶),距离25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时限5分钟,精度射击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速射(胸环靶),距离10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显靶10秒钟,速射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
 
  2.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狙击2号靶标),距离100米,使用弹数6发,卧姿有依托,时限3分钟,精度射击满环60环得6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隐显射击(面部五官靶),距离100米,使用弹数4发,卧姿有依托,每次显靶5秒、隐靶10秒,射击直径3㎝目标靶4个全中得40分,每少击中一个目标减10分。
 
  3.爆炸装置排除,满分100分。以抽签方式抽取1个(3选1)爆炸装置,根据抽取的模拟爆炸装置X光射线图片,判定该爆炸装置发火原理、种类,口述排爆方案并实施拆除。口述答题时间5分钟,到时间停止答题,答题要点不正确按项减分,最多减30分。实施拆除时考生着排爆服,进入排爆现场,检查爆炸装置结构,利用无磁排爆工具组等工具,按照正确的步骤对已抽签爆炸装置进行手工拆除。拆除过程中引爆或拆除失败的,爆炸装置排除科目计0分。排爆工具使用不正确、器材使用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拆除动作违反操作安全规定的按项减分,最多减20分。超过5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每超出3秒减1分;超过8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直接认定为拆除失败。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合成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三个科目的,按40%、40%、2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两个科目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突击、狙击、排爆职位加试专业技能的,基础体能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专业加试成绩;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不加试专业技能的,以基础体能成绩为专业加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第一阶段总成绩。上述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10:1比例确定,不足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因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上述职位报考者不再参加体能测评。完成加试后,根据第一阶段总成绩高低顺序(第一阶段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基础体能、1000米或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第一阶段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

为做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指突击、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等职位,录用计划共49名(详见附件,原职位表与本公告职位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招考对象

1.报考突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反恐处突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侦察、空降、攀登、格斗、潜水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役士兵。

2.报考狙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狙击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射击(狙击)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或退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3.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排爆工作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4.报考搏击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在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空手道、武术套路等项目上,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市运动会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六名;或具有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武术套路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报考水上救援职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

报考上述职位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加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所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均组织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一)基础体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是:

1.1000米跑,男子2′50″(含)以内,女子4′0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减少1分。

2.3000米跑,男子10′10″(含)以内,女子11′3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减少1分。

3.立定跳远,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cm(含),得分减少1分。

4.引体向上(男性测试),完成25次引体向上,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4分。

5仰卧起坐(女性测试),1分钟内完成50次仰卧起坐,得100分;在此基础上1分钟内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2分。

以上基础体能测试科目,除立定跳远可测试3次取其中一次最好成绩外,其他测试科目只能测试1次。

(二)专业技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92G手枪射击;狙击职位测试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排爆职位测试爆炸装置排除。

1.92G手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胸环靶),距离25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时限5分钟,精度射击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速射(胸环靶),距离10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显靶10秒钟,速射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

2.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狙击2号靶标),距离100米,使用弹数6发,卧姿有依托,时限3分钟,精度射击满环60环得6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隐显射击(面部五官靶),距离100米,使用弹数4发,卧姿有依托,每次显靶5秒、隐靶10秒,射击直径3㎝目标靶4个全中得40分,每少击中一个目标减10分。

3.爆炸装置排除,满分100分。以抽签方式抽取1个(3选1)爆炸装置,根据抽取的模拟爆炸装置X光射线图片,判定该爆炸装置发火原理、种类,口述排爆方案并实施拆除。口述答题时间5分钟,到时间停止答题,答题要点不正确按项减分,最多减30分。实施拆除时考生着排爆服,进入排爆现场,检查爆炸装置结构,利用无磁排爆工具组等工具,按照正确的步骤对已抽签爆炸装置进行手工拆除。拆除过程中引爆或拆除失败的,爆炸装置排除科目计0分。排爆工具使用不正确、器材使用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拆除动作违反操作安全规定的按项减分,最多减20分。超过5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每超出3秒减1分;超过8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直接认定为拆除失败。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合成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三个科目的,按40%、40%、2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两个科目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突击、狙击、排爆职位加试专业技能的,基础体能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专业加试成绩;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不加试专业技能的,以基础体能成绩为专业加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第一阶段总成绩。上述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10:1比例确定,不足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因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上述职位报考者不再参加体能测评。完成加试后,根据第一阶段总成绩高低顺序(第一阶段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基础体能、1000米或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第一阶段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表(提取码:42u5)

附件2.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

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黄山市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黄山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见附件1、2。
 
(二)形式和时间
 
1.形式: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入围人员根据职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须为原件)扫描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文件命名为“姓名+职位代码”,复审结果将会通过邮箱回复。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工作人员联系沟通,也可按照附件3中咨询电话主动对接。
 
2.时间:2024年4月12日8:00至4月13日17:30。逾期未发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请自行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其中: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需盖章)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同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6.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参加中央和外省服务基层项目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报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需盖章)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需盖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盖章)。
 
(4)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黄山市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黄山市内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
 
(5)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托管)单位出具的保管(托管)情况说明(需盖章);②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③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材料;④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以上4类人员均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5,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
 
(6)报考“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还应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干部身份和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报考“人武专干”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8)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等信息。
 
(9)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的,须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户口簿原件。
 
(10)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
 
7.其他情形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报考的,须提供截至报名时被辞退满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单位证明材料、辞退决定或通知书等)。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后(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报考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意辞职批复或取消录用决定等)。
 
(四)缴费确认和打印面试通知书
 
1.第一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人员,应在4月1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4月1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第一阶段面试人员在4月18日12:00至4月22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2.第二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其中:警察职位考生须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人员,应在5月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5月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第二阶段面试人员在5月10日12:00至5月14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二、关于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和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
 
1.对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方式: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情况进行评估,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体能测评
 
1.对象: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不含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缴费方式及费用标准: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当天(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人(扫码支付)。
 
4.体能测评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以上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项目。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需参加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相关项目和规则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执行。
 
三、关于面试
 
1.第一阶段面试:2024年4月20日至22日进行,主要为乡镇机关和部分县(区)直机关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2.第二阶段面试:2024年5月12日至14日进行,主要为市县(区)直机关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第二阶段面试部分职位(具体职位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法,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四、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2.未尽事宜,按《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请各位报考者密切关注黄山先锋网,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545
 
附件:
 
 
 
 
 
 
 
黄山市考录办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安徽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

  
 
  为做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指突击、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等职位,录用计划共49名(详见附件,原职位表与本公告职位表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二、招考对象
 
  1.报考突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反恐处突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侦察、空降、攀登、格斗、潜水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役士兵。
 
  2.报考狙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狙击工作1年以上,且具有射击(狙击)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或退役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3.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中从事排爆工作1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专业毕业生。
 
  4.报考搏击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在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空手道、武术套路等项目上,获得全运会以上比赛和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全国单项锦标赛、冠军赛个人前八名(或运动健将称号),或获全国青年锦标赛、城市运动会个人前八名,或获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前六名;或具有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具有武术套路项目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5.报考水上救援职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二级及以上游泳运动员等级证书。
 
  报考上述职位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加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所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均组织加试,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加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一)基础体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满分100分,具体计分方法是:
 
  1.1000米跑,男子2′50″(含)以内,女子4′0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秒(含),得分减少1分。
 
  2.3000米跑,男子10′10″(含)以内,女子11′30″(含)以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秒(含),得分减少1分。
 
  3.立定跳远,男子2.9m以上(含),女子2.3m以上(含),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减少1cm(含),得分减少1分。
 
  4.引体向上(男性测试),完成25次引体向上,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4分。
 
  5仰卧起坐(女性测试),1分钟内完成50次仰卧起坐,得100分;在此基础上1分钟内每少完成1次,得分减少2分。
 
  以上基础体能测试科目,除立定跳远可测试3次取其中一次最好成绩外,其他测试科目只能测试1次。
 
  (二)专业技能测试
 
  突击职位测试92G手枪射击;狙击职位测试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排爆职位测试爆炸装置排除。
 
  1.92G手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胸环靶),距离25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时限5分钟,精度射击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速射(胸环靶),距离10米,使用弹数5发,立姿无依托,显靶10秒钟,速射满环50环得50分,每少一环减1分。
 
  2.CS/LR4型7.62mm高精度狙击步枪射击,满分100分。精度射击(狙击2号靶标),距离100米,使用弹数6发,卧姿有依托,时限3分钟,精度射击满环60环得60分,每少一环减1分;超时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隐显射击(面部五官靶),距离100米,使用弹数4发,卧姿有依托,每次显靶5秒、隐靶10秒,射击直径3㎝目标靶4个全中得40分,每少击中一个目标减10分。
 
  3.爆炸装置排除,满分100分。以抽签方式抽取1个(3选1)爆炸装置,根据抽取的模拟爆炸装置X光射线图片,判定该爆炸装置发火原理、种类,口述排爆方案并实施拆除。口述答题时间5分钟,到时间停止答题,答题要点不正确按项减分,最多减30分。实施拆除时考生着排爆服,进入排爆现场,检查爆炸装置结构,利用无磁排爆工具组等工具,按照正确的步骤对已抽签爆炸装置进行手工拆除。拆除过程中引爆或拆除失败的,爆炸装置排除科目计0分。排爆工具使用不正确、器材使用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拆除动作违反操作安全规定的按项减分,最多减20分。超过5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每超出3秒减1分;超过8分钟仍未完成拆除的,直接认定为拆除失败。
 
  专业技能测试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成绩合成
 
  突击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三个科目的,按40%、40%、2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狙击、排爆、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两个科目的,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基础体能成绩。突击、狙击、排爆职位加试专业技能的,基础体能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40%、60%的比例合成专业加试成绩;搏击武术、水上救援职位不加试专业技能的,以基础体能成绩为专业加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按30%、70%的比例合成报考者第一阶段总成绩。上述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有关事项
 
  1.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3:1。
 
  2.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10:1比例确定,不足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因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上述职位报考者不再参加体能测评。完成加试后,根据第一阶段总成绩高低顺序(第一阶段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专业加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基础体能、1000米或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5.第一阶段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未尽事宜由安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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