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员工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驾驶员)10名(A1证1名,B2证及以上3名,C1证及以上6名)定向派遣至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如人员达不到要求,该岗位不一定招满。
二、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男性,符合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4.户籍所在地要求为南通市;
5.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参加非法组织的;
(3)从业以来出现一般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
(4)从业以来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从业以来有违法肇事等严重不良记录的;
(6)有色盲或者色弱等影响公务用车安全驾驶疾病的人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四、程序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江苏大众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附带本人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蓝底彩色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驾驶员招聘+姓名+岗位序号”命名,邮箱地址:2359151880@qq.com;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8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咨询电话:13962997335
(三)资格审核
所有应聘人员皆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如委托他人提交材料,另需要提交应聘者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对前来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将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进入考试考核阶段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考申请材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应聘者本人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2:00至5:00)。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天宝大厦2106室。
3.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并在“声明”栏签名;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或居住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本人学历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驾驶证、相关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及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的相关荣誉证书、党员证明、退役军人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反映本人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核材料请应聘者一次性提交,后期不接受补交。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考核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考试方式如下: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驾驶员公共知识。包括机动车驾驶理论、驾驶技能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交通法规和驾驶员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含场地驾驶和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对应聘者的安全法规意识、驾驶技能等作出评价。
3.面试(满分100分):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与应急反应,对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等作出评价。
以上三项考试结束后,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3:4:3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分别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考核结束后,按照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
2.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录用手续办理
劳务派遣制员工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至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中心各驻点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其他
1.对于考核达到一定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作为招聘备用人员,成绩1年内有效。如有拟录(录用)人员被淘汰或者本人放弃,以及发展需要急需补充人员时,可从本次招聘备用人员中,按照招聘成绩、岗位匹配性选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
2.薪酬待遇参照辅助执法类外勤岗位的薪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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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简介表》
原标题: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制员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gsw.nantong.gov.cn/ntsjgswj/gggs/content/4f762de2-a9dc-404a-9288-de9b449c9d49.html
2024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8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党建网(http://dj.nantong.gov.cn)、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2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4年9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wsbm.rsj.nanto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09:00~3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6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09:00~3月6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8日09:00~3月7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5)。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考点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4年3月20日9:00~3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党建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咨询与监督电话》(附件5)。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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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5. 咨询与监督电话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原标题:2024年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02-23
文章来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sydwzlkszl/content/4d477ae8-cf44-410e-b3ba-b7ef1aa10f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