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新余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市,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市外公开引进6名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要求
1.面向新余市外引进6名博士研究生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2.引进对象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
3.涉及年龄及其他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含3月31日)。
二、人才管理及待遇
1.人才管理。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原单位已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2.薪酬待遇。依据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聘用岗位及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并可按规定享受入住人才公寓、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人才政策。
3.职业发展。引进人才在岗位上表现优秀,可按规定转为管理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三、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身体条件;
⑤报考时未在新余市及所辖县(区)各类单位全职工作;
⑥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③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网络预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1日09:00至5月5日18:00期间,考生可自行下载《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以“岗位代码+姓名”的方式命名,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yrssyk@163.com。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会议室(仰天岗东大道623号)。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仅网络预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审查均需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2寸免冠照片2张;
②报名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件或材料;
⑤其它:研究成果(科研项目、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及荣誉奖项等;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⑦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⑧留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
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引进专业之列的,若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的,可以选择引进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等材料,由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阶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三)确定面试人选
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新余市委组织部、新余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需对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初选评价,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初选评价,并按入围面试考核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不高于3:1比例研究确定入围面试考核人选。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四)组织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70分基准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对面试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原则上按入围考察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如引进单位无降低比例意愿的,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过程中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验证等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经新余市委组织部、新余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引进,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引进等问题而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其他
1.引进工作由新余市委组织部牵头,新余市人社局、新余市委编办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引进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低于5周年(含5周年)。
4.报考考生可在新余市人才驿站免费住宿三晚,请携带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及报名表到新余市北湖宾馆前台办理入住,入住联系方式:0790-6422100。
本公告由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90-6441828(人才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0-6736011(报名咨询)。
点击查看>>>
原标题: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4-03/29/content_ccfd380310054f249ffd5f6d02e99ecb.shtml
2024江西新余市事业单位引进博士人才6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力加快打造新型工业强市,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新余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市外公开引进6名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要求
1.面向新余市外引进6名博士研究生人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2.引进对象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
3.涉及年龄及其他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含3月31日)。
二、人才管理及待遇
1.人才管理。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原单位已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聘任为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2.薪酬待遇。依据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按照聘用岗位及岗位等级确定工资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并可按规定享受入住人才公寓、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人才政策。
3.职业发展。引进人才在岗位上表现优秀,可按规定转为管理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三、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身体条件;
⑤报考时未在新余市及所辖县(区)各类单位全职工作;
⑥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③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网络预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1日09:00至5月5日18:00期间,考生可自行下载《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人才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以“岗位代码+姓名”的方式命名,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xyrssyk@163.com。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会议室(仰天岗东大道623号)。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参与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仅网络预报名未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审查均需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2寸免冠照片2张;
②报名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其它相关证件或材料;
⑤其它:研究成果(科研项目、发明专利)、学术论文及荣誉奖项等;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⑦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⑧留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
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引进专业之列的,若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的,可以选择引进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等材料,由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查阶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三)确定面试人选
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新余市委组织部、新余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需对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初选评价,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初选评价,并按入围面试考核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不高于3:1比例研究确定入围面试考核人选。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四)组织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70分基准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对面试人数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原则上按入围考察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考察比例。如引进单位无降低比例意愿的,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过程中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验证等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经新余市委组织部、新余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引进,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引进等问题而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其他
1.引进工作由新余市委组织部牵头,新余市人社局、新余市委编办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引进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低于5周年(含5周年)。
4.报考考生可在新余市人才驿站免费住宿三晚,请携带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及报名表到新余市北湖宾馆前台办理入住,入住联系方式:0790-6422100。
本公告由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办、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790-6441828(人才政策咨询);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0-6736011(报名咨询)。
点击查看>>>
原标题: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博士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4-03/29/content_ccfd380310054f249ffd5f6d02e99ecb.shtml
2024江西新余市事业单位招聘1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新余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106个岗位、计划招聘11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附件2: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3月20日9:00至3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新余人事考试网(0790.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27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24日、3月25日17:00将在新余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于3月28日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余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3月29日9:00—17:00)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被核减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注册报名。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4月24日9:00至4月27日9:00登录新余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专业测试、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别岗位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
1.报考新钢一小体操教练员岗(岗位代码:1022101052)的考生,需在专业测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除《附件2: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所要求的外,还需提供运动成绩、比赛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下:
(1)时间:2024年4月2日9:00—11:30,15:00—17:00。
(2)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聚贤路新余市新钢第一小学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该岗位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3.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专业测试内容如下:①按照教练员的规定格式撰写体操训练课教案(40分钟内,按业余训练时间1.5~2小时编写,占专业测试总分15%。)教案的参考书目为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青少年体操训练大纲(女子)》。②无生模拟体操训练课(10分钟,占专业测试总分65%。)③体操综合知识问答(5分钟,占专业测试总分20%。)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咨询电话:0790-6269001)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三)资格审查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2.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未达1:3的,在未入围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而后一律不再递补。经递补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将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
3.入围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所需材料见《报考指南》。
4.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专业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应当取消其面试(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专业测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面试
1.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除个别岗位外,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分宜县委党校专职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微党课的方式,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试讲主要考察从事党校教学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试讲人员当天抽取题目,备课时间不超过2小时,根据题目准备专题讲授内容,在30分钟的试讲时间内进行完整阐述。参考书目《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一般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
新钢一小体操教练员岗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专业测试总分)+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
分宜县委党校专职教师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试讲成绩×(50÷试讲总分)
考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入围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的考生最终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4.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5.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12333
渝水区人社局0790-7130558
分宜县人社局0790-5896365
仙女湖区人社局0790-6859000
涉及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信息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原标题:2024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yhdz.xinyu.gov.cn/C4370/c102805/2024-03/20/content_40292877509a40c7b39ce92f370f5d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