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为保证各部门正常运转,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派驻至派出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自愿从事相关辅助工作,服从指挥、诚实守信,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
5.熟悉电脑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6.本行政区域内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其他不宜从事所聘岗位的不良行为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形式,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线上报名
1.《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录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员可以扫描下文“小程序码”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学籍学历学位查询证明(学信网)。
4.将以上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附于《报名登记表》内,和其它所需材料一起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915192598@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注意:《报名登记表》中的奖惩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二)线下报名
报名地址:近海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318室
携带材料:3张2寸证件照、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学籍学历学位查询证明(学信网)。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7: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673482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
1.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形式:采用体能测试+面试+适岗性评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50%)+适岗性评价(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审定、体检未能通过或其他原因的不予聘用,实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合格,确定录用后,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按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此造成空缺岗位的,由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2.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社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驻近海派出所。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会同用工部门对试用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参照区(镇)同类别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反之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673482
监督电话:0513-68265082
附件: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派驻至派出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自愿从事相关辅助工作,服从指挥、诚实守信,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
5.熟悉电脑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6.本行政区域内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其他不宜从事所聘岗位的不良行为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形式,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线上报名
1.《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录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员可以扫描下文“小程序码”下载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彩照。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学籍学历学位查询证明(学信网)。
4.将以上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附于《报名登记表》内,和其它所需材料一起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915192598@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注意:《报名登记表》中的奖惩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二)线下报名
报名地址:近海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318室
携带材料:3张2寸证件照、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学籍学历学位查询证明(学信网)。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7:0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673482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
1.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依据本简章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形式:采用体能测试+面试+适岗性评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50%)+适岗性评价(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审定、体检未能通过或其他原因的不予聘用,实行一次性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合格,确定录用后,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按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由此造成空缺岗位的,由聘管办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2.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社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驻近海派出所。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会同用工部门对试用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参照区(镇)同类别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反之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673482
监督电话:0513-68265082
附件: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6月3日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qdrcsc.com/news/2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