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绥化望奎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30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人才兴绥2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积极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关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的指导意见》(绥组通字〔2023〕39号)、《望奎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望人领办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有关事业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利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17日(含)至2006年7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资格证;

6.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

2.已被望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处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9.现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10.尚在服务期(含试用期)的人员;

1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服务期、辞退等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30——7月2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法:下载并填写《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将所需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kxwzzbrcb@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拨打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455-676000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合格的,可选择报考其他岗位。确认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的始终,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2.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排出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须携带《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现场资格确认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签订《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拒绝签订诚信承诺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体检和考察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被考察人选。

1.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负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学习表现、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人才落实望奎县事业编制。除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人才兴绥20条》(绥发〔2024〕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

(1)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2万元的生活补贴;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连续3年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万元、0.8万元、0.6万元;正式入职后在望奎县自主购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且共同购房的,每人再额外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贴支持。

(2)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时,不受最低服务年限限制。

(3)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依据《绥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购房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1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限制。

(4)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子女接受幼儿教育,入公办幼儿园,3年内免费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全县范围统筹安排入学,不受学区限制,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5)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享受人才引进政策期间,每年免费进行1次体检,在我县公立医院就医享受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五、引进人员管理

本次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辞职或擅自离职的需全额退还已发放的生活和住房等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请点击下方面链接

望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附件1: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清单.doc
附件4: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现场资格确认提交材料清单.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doc附件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lwangkui.gov.cn/wk/gsgg/202407/c12_188018.shtml

2024年黑龙江绥化绥棱县“绥才回流”计划2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绥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计划引进在外工作的绥棱人才,为家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在绥棱县以外其他地区工作的事业单位(不含农垦、林业局和中省直单位)正式聘用的副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且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具有绥棱户籍或生源地为绥棱的人员;

2.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为绥棱户籍或在绥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其中:县乡事业岗位8人、教师岗位8人、医药护理岗位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绥棱县2024年“绥才回流”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绥棱县人才需求实际进行适时调整。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预备技师(技师))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

4.报考教师岗位及医药护理岗位需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须是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被正式聘用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7.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5.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6.在原单位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

7.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以上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专班对报名者的报考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及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绥棱县党政办公中心五楼517室。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5:00)。

考生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1)绥棱县2024年“绥才回流”计划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手写签字纸质版;

(2)绥棱县2024年“绥才回流”计划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

(3)绥棱户籍人员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非绥棱籍人员提供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绥棱籍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或在绥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关系证明;

(4)编制部门出具的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加盖编制部门公章;

(5)《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和参加工作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报考教师岗位、医药护理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0)诚信承诺书(附件4);

(11)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料。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成jpg格式文件,压缩为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文件包,发送到邮箱slxrcgzzx@163.com。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面试公告上发布。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五)确定岗位

按照“身份不变、对口安置”的原则安排岗位,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岗位。

五、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引进过程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材料的,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体检和考核的,未能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引才活动,由绥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5-4665388(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1.绥棱县2024年“绥才回流”岗位计划表

2.绥棱县2024年“绥才回流”计划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3.绥棱县2024年“绥才回流”计划同意报考证明

4.诚信承诺书

绥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绥棱县2024年“绥才回流”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uiling.gov.cn/sl/tzgg/202408/c12_1897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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