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媒体中心招聘事业人员的公

为加强广安市广安区媒体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广安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播音主持岗位1名、全媒体编导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及原则

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热爱行业工作,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创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广安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回避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或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三、报名程序和报名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降低为2:1;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调减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考核招聘岗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请报考者登录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uanganq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b~50kb;(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5)报考岗位对应证书原件扫描件;(6)报考全媒体编导岗位需提供本人主编导策划的文案以及三分钟以内节目视频文件;报考播音主持岗位需提供本人主持节目的三分钟以内视频文件;(7)在编在职人员须经原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流(调)动证明。

报考者请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并标注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956576563@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相关部门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资料、视频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参加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均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60%+面试40%。应聘人员面试、技能测试有一项低于70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人员。

1、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成绩由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须提前准备有效身份证入场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等内容。成绩由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须提前准备有效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

考核结束后,将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uanganqu.gov.cn/)公布考核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的相关事项。

(四)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职位及名额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因总成绩并列影响体检人员确定的,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在四川省确定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实际情况,由广安市广安区融媒体中心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uanganqu.gov.cn/)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核确认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复审和档案审查后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因弃权或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流(调)动。

六、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各项公告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guanganqu.gov.cn/)适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考核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人社部35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监督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26-2730019(广安市广安区融媒体中心)

监督电话:18077665638(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广安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八、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参照人事部门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x

广安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融媒体中心

2024年7月8日

原标题: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融媒体中心 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uanganqu.gov.cn/gaqrmzf/gwyzk/pc/content/content_1810244572620443648.html

2024年四川广安市选调公务员公告(7人)

  2024年度广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广安市公务员调任暂行办法》,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广安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广安市公务员调任暂行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广安市市属(管)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2年以上,或者县(市、区)属(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2年以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为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且任职1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6日(星期六)上午8:00。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指定电子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2024年度广安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档及pdf电子档文件;

  3.近期证件照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将资格初审结果于2024年7月10日18: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笔试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并自行打印。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可登陆“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官网(网址:http://www.gadj.gov.cn/examine/notloginlist.html),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体检由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进入选调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

  (十)公示和调任

  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拟调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开选调拟调任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任职培训

  选调公务员应接受选调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广安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驻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2331722。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各市直选调机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826-2678966。

  附件: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日


2024年四川广安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18人)

  2024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广安市内各县(市、区)、园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低于其所任职务职级的遴选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6日(星期六)上午8:00。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遴选单位指定电子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2024年度广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档及pdf电子档文件;

  3.近期证件照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遴选单位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结果于2024年7月10日18: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遴选单位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笔试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注意查收并自行打印。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可登陆“智慧党建·小平故里先锋”官网(网址:http://www.gadj.gov.cn/examine/notloginlist.html),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遴选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遴选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

  (七)体检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任职培训

  遴选公务员应接受遴选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广安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市直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遴选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市直机关工作。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开展。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2331722。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职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826-2678966。

  附件: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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