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人简章

2024年山东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人简章

一、单位简介

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为中共威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网信领域理论和技术研究、互联网信息内容分析研判、网络辟谣、网络安全技术支撑、网络生态建设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hai.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市互联网信息中心联系。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9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7月31日16:00。

报名邮箱:wxb@wh.shandong.cn。

报名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大学及以上各个学习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开具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学籍证明;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5)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专业资质证书或资格认证;

(6)符合年限要求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于7月31日16:00前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以“2024年急需紧缺招聘+姓名”方式命名。2024年7月31日16:00后,招聘单位不再接收新提报人员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双方约定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考试事宜。应聘人员需按照约定时间在考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网上初审时间:2024年7月24日11:00-8月1日16:00,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箱将初审结果、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现场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若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降低开考比例情况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结合应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弃权。

考试采取机试+面试方式进行。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10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取消机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试。

1.机试

机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总分为100分,机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机试结束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机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机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机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机试合格人数若出现空缺,取消招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机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机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适配度、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发展潜力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各方面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验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若进行机试环节,则按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视情取消机试环节,则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市委网信办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166727

监督电话:0631-5200319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

        2.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3.同意应聘介绍信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中共威海市委网信办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原标题:威海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weihai.gov.cn/art/2024/7/23/art_74500_4759287.html

2024年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20人)

2024年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20人)

为优化企业人才结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拟面向社会引进部分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本次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环翠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职前5年派驻到我区重点企业实践锻炼。岗位条件、引进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5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引才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www.huancui.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8日11:00—6月4日16:00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引才岗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引才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报考人员应主动联系并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6月3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网上初审。在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6月3日16:00前致电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6月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未进行更改、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4.引才岗位核减、取消及岗位改报。报名结束后,引才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引才岗位,按1:3比例相应核减、取消引才计划。取消引才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次引进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核减或取消的引才计划,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考试确认。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信息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

6.打印相关材料。考试确认完成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7.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确定并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影响引进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任职履历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书均须在2024年5月之前取得)。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考试信息确认人数较多,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免初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列入引进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引才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和工作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引才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如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需本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相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公示后未办理入职手续前出现的空缺名额,由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管理使用

(一)签订就业协议。人才引进后,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派驻企业、人才签订实践锻炼三方协议。人才在企业最低实践锻炼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二)试用期管理。人才按照三方协议和有关规定与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区人才创新发展中心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缴纳所需费用按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人才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三)实践锻炼。人才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不得报考我区其他人才引进计划。由派驻企业负责人才的日常管理,综合考虑人才所学专业、个人特长、工作经历等因素,安排工作岗位。

(四)人员考核。人才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由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考核工作,实行“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期满考核”联动机制。人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三方协议和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后续管理。企业实践锻炼期满考核合格后,人才返回事业单位工作。人才申请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办理事业单位解聘手续,收回事业编制,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由企业与人才重新商定。

八、其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引进期间,及时登录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631-52339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

威海市环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4/4/24/art_62303_4515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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