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温州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133人_统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温州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133人_统考

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招用员工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名、国有企业岗位员工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以及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学历学位和相关资历须在2024年8月11日前取得;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4年8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户籍要求为“乐清市”的岗位,可报考对象为:乐清市户籍毕业生,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或夫妻一方具有乐清市户籍的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乐清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与现单位经费形式相同的岗位;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或定向生;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4年乐清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考员工岗位一览表》(附件2)。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审查认定。

3.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入围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中,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4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8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报名确认,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8月13日18时左右,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 招考录用”栏目公布报考比例不足1:5或超过1:50的岗位信息。

温馨提示: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2.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及时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门共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0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qrckfk@126.com,经审核通过后退还考试费。

3.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报考该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于8月22日9时至15时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 9月17日—9月21日

已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时间和具体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

3.报考人员要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确定: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笔试成绩届时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无面试要求的岗位: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岗位有优先条件要求的(2)《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4)退役军人优先(5)应届生优先(6)有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以上六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岗位代码为“301、401、701、703、1001、1101、1201、2402、2501、3201”的岗位须进行面试。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

2.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户籍材料、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参考附件5)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参考附件6)。

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等材料。

3.组织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登录查询。

六、面试

岗位代码为“301、401、701、703、1001、1101、1201、2402、2501、3201”的岗位须进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含)。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有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分值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有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岗位有优先条件要求的(2)《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3)学历高者优先(以最高学历为准)(4)退役军人优先(5)应届生优先(6)有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以上六项均相同的需另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八、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确定的聘用对象按照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九、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2.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符合的岗位。

5.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请广大报考人员诚信考试,不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8.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附件2);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7-61882273(事业) 0577-61882275(国有企业)。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4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2024年乐清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考员工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 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 考试大纲.docx

附件5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6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ueqing.gov.cn/art/2024/7/30/art_1229416645_59263930.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数字化、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培训等工作,以及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等服务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退役军人

思想政治宣传

专技

1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宣传、综合文字、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大市范围内

1.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2.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或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99319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9382187;

2.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4年9月20日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公布。

3.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和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2/art_1229676737_4427770.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湖州长兴县纪委编外招聘1人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湖州长兴县纪委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纪委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内勤人员1人。

二、相关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3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毕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已在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B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6037848。

3.所需材料:《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现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无单位的“现所在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个人承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录用,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纪委负责解释。

(二)监督电话:6022412(办公室)。

附件: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纪委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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