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招聘24人公告

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招聘2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平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1989年8月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其他专业及技能要求详见附件1。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上述人员不限户籍。

(六)以下应聘人员,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退役军人;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4.见义勇为人员;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报名须提交材料:1.报名表(附件2);2.有效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6.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7.其他相关证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有驾驶要求岗位需提供驾驶证)。以上材料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并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作为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pyxgajzp@163.com,否则资料审核不通过。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11日。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平阳县公安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报名成功后,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具体要求以现场公布为准,共设3个项目。

男子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跑。

女子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和800米跑。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党史、时事政治和文字写作等,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合成成绩后,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平阳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岗位聘用的,可予以调剂聘用。

(六)保留聘用资格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但未聘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即保留聘用资格,同类岗位缺员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可进行递补聘用。储备库有效期自公示期满次日起六个月。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平阳县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予以聘用,不胜任岗位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县财政保障(乡镇编制辅警薪酬待遇由乡镇财政保障),年人均6.5万元左右,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确认后凡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加各招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5.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缺名额可以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6.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7.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63169908(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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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

2平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平阳县公安局

2024年8月5日

原标题:平阳县交通运输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TypeId=10002&noticeId=400000000000003894

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科学技术协会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科学技术协会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经研究,平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文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业不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

4、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7日。

2、报名地点:昆阳镇平阳大厦1117室,或将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亦可) 发至电子邮箱1037098263@qq.com 。联系人:卢纤纤;咨询电话:63285160。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规范填写《平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未尽事宜由平阳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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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平阳县科学技术协会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687

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2人公告

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林技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报送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需求计划的通知》(浙林字函〔2022〕460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4〕6号)文件精神,2024年平阳县将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基层林业事业服务,并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平阳县户籍学生。

二、招生计划和承担院校

2024年我县计划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2名,由浙江农林大学(2年)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年)联合承担培养,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专业:林学(林业技术),招生代码:0289。

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代码 招生专业 学制 选考科目

0289 林学(林业技术) 四年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三、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林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在平阳县户籍考生中定向招生(招聘)。

1.填报志愿: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县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组织体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平阳人才网(https://www.pyxrc.com)上公示3天。

(为保证体检、录取工作顺利开展,请考生在志愿填报后1周内尽量不要外出,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以免因无法及时参加体检而影响录取。)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

5.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6.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培养方式

该专业学生培养由浙江农林大学(2年)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年)联合承担。学生正式入学后,第1-2年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第3-4年在浙江农林大学学习。学习期满达到浙江农林大学毕业条件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农学学士学位。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林学(林业技术)专业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就业协议回平阳县基层林业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8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基层林业岗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8年。

七、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由于提前批次招生时间紧,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院校提供的入围体检名单后,将立即通过考生预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如无法取得联系或虽取得联系但考生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到达,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建议报考学生填报志愿后,暂不外出、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4.未被提前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577-63888016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平阳县2024年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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