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四)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其他条件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2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仅注册不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部分招聘岗位需其他证书、证明等印证材料(不含工作经历)的,须将相关印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于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备注”,其中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通过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考试费为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6日9:00-9月21日24:0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笔试科目: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组织开展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10月26日
面试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现场加试。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关系。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等程序的相关步骤,逾期则无效。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均可应聘招聘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五)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2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招聘单位(具体详见咨询电话),先完成报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并退还其考试费。
(八)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或招聘主管部门反映。
(九)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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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uzhou.gov.cn/art/2024/8/12/art_1229208499_58933725.html
2024下半年浙江省林业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_统考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林业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共2家,基本简介如下:
1.浙江省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省公益林、天然林、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单位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
2.浙江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省林业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浙江省林业碳汇管理中心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全省林业资金检查、贷款贴息、绩效评价、非税征缴、林业内外资贷款项目、速丰林和国家储备林项目、林业碳汇等管理。单位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26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个岗位共2人。岗位名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10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一般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
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浙江林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林业网(http://lyj.zj.gov.cn/,“公示公告”),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以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林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0571-88877976;
2.浙江省林业局直属机关纪委:0571-87399297;
3.浙江省林业局人事处:0571-87399198。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1.浙江省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0571-87399171(高老师);
2.浙江省林业资金管理中心:0571-87399157(黄老师)。
附件1:浙江省林业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浙江省林业局关于部分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4/8/22/art_1229743683_58939285.html
2024下半年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_统考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共5家。具体如下:
(一)浙江省地质院,为浙江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
(三)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金华市婺城区。
(四)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丽水市莲都区。
(五)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宁波市海曙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5家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13个岗位1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12月底前毕业)。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形式的毕业生按非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2.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对象限定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限制性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试用期干部,未满试用期的;
(8)新聘用人员,在新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9)根据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10)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11)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短时间内无法认定清楚,以及涉嫌档案造假的;
(12)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于地质勘查行业工作性质,部分岗位需长期从事野外作业,因此应聘人员应对自身适应相应工作环境的素质有充分认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报考资格。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3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9月4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1个),应聘人员只报名不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不缴费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为准)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不缴费岗位的应聘人员无需打印)。
(二)考试
报考人员需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
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安排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 暂定2024年9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1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试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主要考察分析能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计划和调剂办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调剂办法
1.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根据报名和面试情况,如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空缺岗位将由我院自行决定调剂至招聘专业要求相近的岗位。
2.其他岗位,在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征询入围面试且满足空缺岗位条件要求但未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意向,结合其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情况自行决定调剂。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经明确的外,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地质院网站(http://www.zjdzy.org.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省地质院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7826(省地质院监察审计处)
0571-87059249(省地质院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地质院
联系电话:0571-87059215(联系人:江老师、钱老师、刘老师)
2.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
联系电话:0575-85200731(联系人:陆老师)
3.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
联系电话:0579-82368191(联系人:王老师)
4.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联系电话:0578-2811661(联系人:李老师)
5.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
联系电话:0574-87156684(联系人:罗老师)
附件: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024年8月22日
原标题:浙江省地质院本级及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4/8/22/art_1229743683_58939283.html
2024下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7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四)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以及其他条件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2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仅注册不确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部分招聘岗位需其他证书、证明等印证材料(不含工作经历)的,须将相关印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于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备注”,其中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6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8月27日9:00-8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通过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考试费为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6日9:00-9月21日24:0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
笔试科目: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组织开展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10月26日
面试具体安排等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再相等,现场加试。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关系。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等程序的相关步骤,逾期则无效。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均可应聘招聘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五)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29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招聘单位(具体详见咨询电话),先完成报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并退还其考试费。
(八)应聘人员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或招聘主管部门反映。
(九)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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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浙江省湖州市2024年下半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rc.com/#/zxDetail?noticeTypeId=10002&noticeId=40000000000000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