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下半年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招聘1人_统考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符合下列之一) | 备注 |
1 | 舟山市普陀区人武综合事务中心 | 民兵综合业务 | 1 | 30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12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舟山市普陀区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舟山市普陀区户籍,有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 |
适宜男性 |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http://qssy.zjks.com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五)有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者须提供工作证明,工作证明要加盖所在乡镇(街道)公章或县级以上人武部门公章,以及三年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8月12日;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7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8月2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8月28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已缴费人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人武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两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10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要求舟山市普陀区户籍的以2024年8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012510,3265828;监督电话:0580-3012052。
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舟山市普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普事聘公2024016号)
文章来源:https://www.putuo.gov.cn/art/2024/8/12/art_1229699512_58984122.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宁波市双拥服务中心)是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数字化、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培训等工作,以及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等服务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及文字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选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选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退役军人 思想政治宣传 |
专技 |
1 |
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宣传、综合文字、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宁波大市范围内 |
1.中共党员,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2.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
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或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993195@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宁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74-89382187;
2.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4年9月20日在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wj.ningbo.gov.cn/)公布。
3.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和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三)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2/art_1229676737_4427770.html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湖州长兴县纪委编外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纪委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内勤人员1人。
二、相关要求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长兴户口或长兴生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3日之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毕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四)已在相关单位工作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B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6037848。
3.所需材料:《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现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如无单位的“现所在单位意见栏”可不填写),个人承诺签字;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录用及待遇
(一)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录用,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与长兴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纪委负责解释。
(二)监督电话:6022412(办公室)。
附件:中共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纪委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长兴县纪委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xrchr.cn/web/article?aid=19444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招聘2人
为进一步保障检查工作需求,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场检查计划,配合开展有因检查。承担药品批准上市前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承担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变更生产地址及生产范围以及新建、改扩建生产线的GMP符合性检查。承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负责收集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查结果,提出建议。承担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检查员统筹调配使用。承担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药械化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周岁(1989年9月3日后出生)以下人员。
要求:男性。岗位需具备药学、医学、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具备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人,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按照《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发放。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8:30-9月20日17:3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XX岗位+姓名)至报名邮箱,附《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邮箱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审查学历、专业等信息。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经研究讨论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通知。
(二)考试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查档
考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五)聘用
经查档、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四、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1-897750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a.zj.gov.cn/art/2024/9/3/art_1229246223_5367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