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铅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10人公告
铅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10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户籍要求:限铅山籍或常住铅山;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治考察→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3月23日起至3月29日(截止29日24时)
(二)联系人:蹇君怡;联系电话:0793-5130586
(三)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应聘者提交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附予应聘报名表之后的同一word文档中,邮件抬头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将其投递至报名电子邮箱fybgsqsx@163.com。后续事项关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六、资格审查
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相关审查后,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法律实务技能、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2)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择优录取。
八、考察与体检
(一)政治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比例择优依次确定进入政治考察人选,组织对考生计划生育、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进行相关审查后,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未完成体检者不得录取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十、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有院聘书记员执行。
十一、其他
1.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线上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3.报考期间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遵守考试规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违规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用资格。
5.本次招录相关事宜,均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参考人员自行及时关注。
6.本公告由铅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铅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3日
江西上饶铅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10人公告
铅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铅山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执行辅助人员10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审判执行辅助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户籍要求:限铅山籍或常住铅山;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3月23日起至3月29日(截止29日24时)
(二)联系人:蹇君怡;联系电话:0793-5130586
(三)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应聘者提交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报名材料附予应聘报名表之后的同一word文档中,邮件抬头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将其投递至报名电子邮箱fybgsqsx@163.com。后续事项关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六、资格审查
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相关审查后,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法律实务技能、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2)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不足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择优录取。
八、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比例择优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组织对考生计划生育、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进行相关审查后,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未完成体检者不得录取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十、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有院聘员执行。
十一、其他
1.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线上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3.报考期间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遵守考试规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违规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用资格。
5.本次招录相关事宜,均在铅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参考人员自行及时关注。
6.本公告由铅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铅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