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申论热点:身份证照可重拍凸显服务理念转变

【热点话题】

2018年11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6项措施。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

身份证照片太丑是很多人挥之不去的烦恼。前些年,曾有媒体专门做过调查,对自己身份证上的照片52.3%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其中12.5%的受访者非常不满意。由于觉得相片太丑,不少人羞于向别人展示身份证。一些身份证照片与本人差距太大,也给当事人在使用身份证的过程中带来了不少麻烦,很容易被怀疑是冒名顶替。

事业单位考试角度中公解读*

[提出观点]

对于群众来说,乘车、住宿、旅游等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身份证,它不仅仅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更是展示个人形象的一张名片,“身份证照可重拍”凸显公安部门公共服务意识提升。

[综合分析]

身份证相片作为公民重要的身份标识,追求的是“真实”二字,浓妆、发型、修图等都是不被允许的。因此,与艺术照比,身份证相片“不美”是完全正常的,也能被大多数群众所接受。但是,现实中,许多人看到的不只是“不美”,还有大量“丑得不像本人”“丑到被质疑”的身份证相片,这样一些相片同样丢失了“求真”的本质。

何以存在如此多的“丑照”?归根到底,还是过去基层办事机构服务意识不够,尤其在更换身份证的高峰期,工作人员大多存在不耐烦,一味追求速度的现象,有的群众甚至还没充分准备好就被告知已拍完。于是,一些“目光呆滞”“斜视”等类型的相片应运而生。而不能重拍的规定,让办证者不得不接受“丑照”将跟随自己10年、20年甚至更长久的现实。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大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很多人对本人身份证相片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身份证照也能大方漂亮,展现个人最美的一面。作为身份证的拥有者,公众也有权要求“我的证照我做主”。所以,公安部门应与时俱进,积极回应公众诉求,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身份证相片的满意度。

[对策措施]

一是公安机关换位思考,改进工作。在依照相关技术标准免费为群众采集照片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求,体现服务意识的一面。

二是身份证自助办理业务。群众可以通过自助设备独立完成拍照。相较于人工拍摄,在一个完全自主的环境下拍照,人更容易放松,拍出来的照片也更加自然。这些服务方式的改进,都值得肯定和推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