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新余市仙女湖区招聘46人公告

2023年仙女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用人需求,仙女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聘用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4.其他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2023年仙女湖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专业分类详见附件2。

3.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9日17:00。

实行诚信报考,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

网上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手机版):http://www.zxbmxt.com/bmwap.php?Id=63 

(2)报名网址(电脑版):http://www.zxbmxt.com/bm.php?Id=63 

(3)扫码报名:

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必须上传本人近期真实照片。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方可报考。具有多种学历(学位)的考生,选择何种学历(学位)报考时,该学历(学位)应当满足岗位招聘的所有报考条件。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分别明确了所需本科、研究生专业,考生的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对应层次专业要求且取得了该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12-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其中:驻外招商、综合岗1和综合岗2等3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2日;其他15个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3日。

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623号)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自行下载填写打印《仙女湖区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岗位不需要,则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现场资格审查时)、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另准备近期同底2寸彩照2张。

新媒体运营岗位还需提供近3年新媒体运营有关作品。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考试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每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须达5:1以上方能开考,不足5: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部分紧缺专业(岗位)如不足5:1,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

如有取消开考或核减招聘数量的岗位,将于2023年9月14日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http://xnh.xinyu.gov.cn/)公告。报考了取消开考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14下午至15日上午到仙女湖区管委会1418室进行现场改报岗位。

2.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六、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上午8:30-11:00,具体考点及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两个科目,合为一张试卷,笔试分值为100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为主、客观题。参加考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4.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公布。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另行公告。

当招聘岗位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或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所有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免笔试(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八、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遇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再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仙女湖旅游发展集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首次聘用人员(含试用期)工资按以下标准确定:硕士研究生4230元/月、其他人员3700元/月,按月发放。

2.基本工资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从工作期满1年后的首月起增加基本工资100元/月(研究生增资200元/月);合同期内可连续增加5年,5年后的增资方案另行研究确定。

3. 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工资。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人员年总收入不低于7万元,其他人员不低于6万元。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社会保险。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5.驻外招商岗位人员驻外工作期间享受在编人员规定补助。

、其它事项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考试有关时间安排均在仙女湖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知悉考试动态。

咨询电话: 0790-6859000

附件:

1.附件1:2023年仙女湖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附件3:2023年仙女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仙女湖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4日


 

2023年江西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其中妇产科医生1名、儿童保健科医生1名、产后康复技师1名、产前诊断检验技师1名、病案编码员1名、收费员2名。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沟通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岗位年龄计算时间:25周岁及以下(1998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

2.报名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老住院部10楼人力资源部1021。

3.资格审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学位证则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同底)2张,考务费100元。

三、开考比例

专业技术岗不设开考比例,收费员岗位原则上按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是否放宽开考比例由医院研究决定。

四、考试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满分100分,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者,由医院研究确定。考试成绩≥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管理

1.体检合格、经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人员,根据《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新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合同,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后考核合格后再予以正式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七、有关说明

1.请考生关注医院官方网站:新余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ysfybjy.cn。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次招考工作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监察部全程监督。

4.本次招考方案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0-62075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附件1:新余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考人员报名表.doc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11日



2023年江西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新余市市直学校(园)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20〕137号)文件精神,经批准,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面向市外公开引进在编在岗教师人才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此次引进面向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含在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人员配偶、子女)的在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当年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最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任教年限:在外地公办学校任教年限满5年(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身份)。

3.学历: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均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见《附件1: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2.引进教师人才仅限报一个引进岗位。应根据现所任教学段报名相应学段的引进岗位,即:现在小学任教的,限报小学岗位;现在初中任教的,限报初中岗位;现在高中任教的,限报高中岗位。

3.对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可通过考核直接引进,其岗位名额相应递减(若同一引进岗位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多于引进计划数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需进行考试,择优引进)。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指: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评为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获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称号。

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参照特别优秀教师人才条件考核引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第三教学楼一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审查原件,报名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⑴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

⑶加盖学校公章的任教年限(在编在岗年限)证明;

⑷毕业证;

⑸教师资格证;

⑹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

⑺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新余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⑻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⑼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情况证明;

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⑾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要求

市教育局将组织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完整的所需材料用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核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现场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0:00

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第三教学楼一楼。

3.面试形式:试讲。

4.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

均为本市各学段现行使用教材。

小学学段:英语为小学四年级上册教材;

中学学段:初中化学为九年级下册教材,

初中生物、初中地理均为八年级下册教材。

中学音乐为八年级下册教材

高中数学为必修第二册

高中英语必修第二册

高中物理必修第二册

(2)面试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由评委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

5.面试程序

⑴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⑵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⑶备课。异地评委在纪检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密封,监察员领取密封考题后到候考室与考生当场确认并签字。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⑷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

6.计分办法

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

7.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⑴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取得引进考察对象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均多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确定拟引进考察对象。

⑵同一岗位有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员直接考核确定为引进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有空缺,在其余符合引进条件且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引进考察对象。

⑶同一岗位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数多于引进计划数时,需进行考试,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1.体检事项

①体检对象: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入闱体检人员。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结束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闱体检人员。若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②体检时间:2023年8月16日07:30前到指定集合地点集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③体检集合地点

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仰天岗东大道623号)集合。

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

2.考察事项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①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

②考察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8月23日(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对象)。

③考察材料

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档案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考察对象与用人单位联系开具。考察对象应及时做好提供考察材料的准备,逾期未能提供个人档案和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审定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不实)后,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引进资格。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接受引进报名。

2.面试程序结束后,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3.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

 

附件1: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3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报名表

附件3:任教年限证明(参考模板)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江西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11人公告

2023年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批准,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创办于1979年,是我市唯一一所市属公办职业学校,是国家重点中职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江西省首批A档优质中职学校。2012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新余技师学院;2018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进入普通中专序列。2023年1月,根据《关于启动2023年度高校设置工作》,新余职业技术学院(公办) 纳入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1.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若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签订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附件1:2023年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信息表》。

2.学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2022年版《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时间及地点

1.招聘工作时间:2023年7月29日至7月30日。

2.招聘工作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江西省新余市北湖西路469号)。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引进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只可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27日,应聘考生可下载《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56998486@qq.com。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请下载《附件3:2023年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于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带到现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29日上午09:00-11:30,15:00-17:00。考生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B201(江西省新余市北湖西路469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审查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附件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手动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③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为国(境)外留学生的,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若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④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若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签订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⑤报考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报考人员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请提供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⑦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请提供近期(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周内)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确定考试人选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确定为考试人选。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招聘岗位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或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教师数时,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引进小组同意,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9日资格审查合格通过即可领取面试通知单。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楼B201(江西省新余市北湖西路469号)。

2.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30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具体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

(4)面试教材:详见《附件1:2023年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信息表》

(5)面试程序

①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②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③试讲、答辩。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后进行试讲、答辩。

五、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与签约

1.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招聘考试程序结束后,按招聘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如出现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则再进行专业加试从高分到低分顺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面试后,因考生任何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拟招聘引进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学校与已确定的拟招聘引进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引进与管理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拟招聘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三)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引进单位提出拟招聘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分别进行公示。

(五)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招聘引进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拟招聘引进人员于2023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周年。

七、其他

1.招聘工作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组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岗位招聘条件政策咨询) 

附件1:2023年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

附件3:2023年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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