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人事考试网

2022年江西宜春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00人公告

     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共计100名)    袁州区司法局14名、樟树市司法局10名、丰城市司法局17名、靖安县司法局6名、奉新县司法局7名、高安市司法局12名、上高县司法局8名、铜鼓县司法局5名、宜丰县司法局8名、万载县司法局9名、经开区司法局1名、宜阳新区司法局1名、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司法局2名,详见《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9:00-6月30日(星期四)17:00,仅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司法局(详见附件2)。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录名额之比2: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请示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点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近半年内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若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按其个人承诺,进入面试后,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测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0日下午,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值: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入闱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成绩查询:面试和总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5.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闱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市司法局会同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局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决定聘用。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3-5年。合同签订后辅助人员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含固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具体请咨询所报考县(市、区)司法局。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人员根据宜春市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紧急健康风险提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具体要求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2.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报考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招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以宜春市司法局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宜春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0795-3997793   宜春市司法局基层管理科:0795-3997797   附件1: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doc   附件2: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报名地点及政策咨询.doc   附件3: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宜春市司法局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2021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招聘、人岗相适。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负责;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和条件具体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宜春就业网、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订阅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18:0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下载《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网上报名将《报名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人户口(职位要求须县市本地人员的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并命名姓名+岗位+联系电话的格式发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yczfgjj0795@163.com);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人户口(职位要求须县市本地人员的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文艺东路1号邮政管理局办公楼二楼东203秘书科)(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585639、18160753773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31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地点: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文艺东路1号邮政管理局办公楼二楼东203)(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现场需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   (2)职位要求须本地人员的请携带户口本原件;   (3)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带来资格审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题。笔试考生带好2B铅笔、橡皮擦、黑色中性水笔。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并现场测量体温,体温正常(<37.3℃)并无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提供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所在居住社区(街道)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确定。   点击下载>>>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7日

2021年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招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08月17日讯:我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一批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布之后,仍有部分岗位空额,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决定组织补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报岗位   全市共有缺额岗位155个,具体详见附件《宜春市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招计划表》。   二.补报对象及流程   (一)补报范围   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120分以上(含120分),未入闱面试或面试后未入闱体检,且符合补招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各县市区报名地址如下:   (1)市直单位审查地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26室(宜阳大厦西座8楼);   联系人:宜春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3271152;   宜春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3264671;   (2)袁州区资格审查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486室(袁州大厦14楼);   联系人:袁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3588535;   袁州区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7029296;   (3)樟树市资格审查地址: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楼会议室(樟树市杏佛路91号);   联系人:樟树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7362601;   樟树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7161695;   (4)丰城市资格审查地址:丰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2楼会议室(丰城市紫云大道北339号);   联系人:丰城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6608026;   丰城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6609130;   (5)靖安县资格审查地址:靖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靖安县清华大道16号);   联系人:靖安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4650892;   靖安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4662710;   (6)奉新县资格审查地址: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会议室(奉新县新吴路113号);   联系人:奉新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7901628;   奉新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4618879;   (7)上高县资格审查地址:上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上高县镜山大道7号)   联系人:上高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2528023;   上高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2509213。   (8)宜丰县资格审查地址: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5楼会议室(宜丰县耶溪大道231号);   联系人:宜丰县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5-2990771;   宜丰县卫健委,咨询电话:0795-2758953。   (二)所需携带的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表(需本人签名)、笔试成绩查询单,可在人事考试网考试报名系统中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打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印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协议书);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5.在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6年7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   三、资格审查及聘用   补招报名人员须按上述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有需要的县市区可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也可以直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确定的方案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共同商定,并提前通知考生。各县市区在9月3日前完成补招工作,并将确定的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具体事宜由各县市区人社、卫健部门自行决定,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也可拨打电话咨询。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依总成绩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2021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招计划表.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2022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06日讯: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维护员1名(计算机专业);劳动监察辅助员2名(专业不限)。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组织纪律性较强,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1月4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人社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947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1月14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20795。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2022年江西宜春袁州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袁州区2022年招聘合同制幼儿园专任教师公告      为加强袁州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面向全社会招聘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8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袁州区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80名,具体岗位在选岗前公示。二、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含2022年8月底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2)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2022年8月底前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办园教学经验者可放宽到40周岁);(4)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要求。注: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三、招聘方式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招聘程序和要求(一)公告发布通过袁州区政府网站、袁州区政府公众号及宜春就业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程序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陆袁州区政府网和宜春就业网网站,下载《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由本人如实填写;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25-26日;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秀江东路15号);3.报名材料:本人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填写好的《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并贴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请保持电话畅通,凭身份证领取)。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应聘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记录,永不录用)。(三)笔试安排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向社会公示。若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闱面试;若参考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1.5比例,则全部参加面试。(四)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说课+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每人限7分钟以内(现场确定说课题目),才艺展示限3分钟以内,内容包括演唱、简笔画(器材自带)、舞蹈、器乐(面试现场备有电子琴,其他乐器自带)中的任一项才艺进行现场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60%(最低合格线为70分)。(五)录取公示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向社会公示。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若公示期间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六)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七)选岗安排现场公布具体岗位选岗,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八)聘用签约确定聘用选岗后,第三方劳务公司按程序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如有放弃聘用的拟录人员,空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聘用管理按照非事业编合同制幼儿教师方式管理,受聘幼儿专任教师与第三方(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下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间,受聘幼儿教师接受用人单位和第三方的双重管理,第三方负责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和五险一金代扣代缴工作。六、工资待遇第一年,每人每年32000元(含五险一金,下同);第二年,每人每年34000元;第三年,每人每年37000元。七、防疫规定1.请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从即日起,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涉疫重点地区及有本土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考前,省外来宜人员,应提前向袁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0795-3226261),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2.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配合做好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八、咨询电话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8179559364罗老师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588535   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股:0795-7028755   附件1: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2022江西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取消岗位或减少岗位公告

     截至2022年4月22日16:00,根据网上报名及缴费情况,经研究,对本次公开招聘中急需紧缺医学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降低开考比例为1:2。   有105个职位的117个岗位无人报名(含急需紧缺岗位12个职位12个岗位),予以取消(附件1);有57个职位的64个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1:2,予以取消(附件2);有6个职位减少7个岗位(附表3)。   请报考附表2中的57个职位的57名考生网上改报已开考的职位,改报时间:2022年4月23日9∶00至12∶00。   如改报不成功,请电话咨询。   点击下载>>>   1:2022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无人报考取消岗位职位表   2:2022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职位表   3:2022年宜春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减少岗位职位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2021年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招聘公告

  宜春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03日讯: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扎实推进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原则,组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根据《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宜春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宜府办字〔2021〕30号)和中共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42号)的文件精神,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队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招收岗位及名额   1.应急战斗员(20名)   2.信息宣传员(4名)   3.通信技术员(4名)   4.车辆驾驶员(2名)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应急事业,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身体无缺陷,无纹身;   5.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5cm)×2,标准体重±20%),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平均视力不低于4.8。   (三)岗位要求:   1.应急战斗员岗位(20名)   (1)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0周岁,具有应急救援经验和应急救援所急需专业特长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   (3)通过体能招录测试满足应急救援身体条件的;   (4)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运动员以及具有应急救援经验者优先录用。   2.信息宣传员岗位(4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各项办公设备及软件;   (3)新闻类(中文类)等相近专业毕业生,擅长写作,具有信息采编、新闻宣传相关能力优先录用。   3.通信技术员岗位(4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通信设备的使用和信息系统维护;   (3)计算机及通信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从事过通信设备操作相关工作的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4.车辆驾驶员岗位(2名)   (1)满足应急战斗员岗位招录条件,年龄放宽至35周岁;   (2)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B1以上有效驾驶证;   (3)有驾驶通讯车辆或者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拒服兵役的以及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存在其他不宜进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情形。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担负处置森林火灾,执行抗洪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灾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福利待遇   (一)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脱钩,试用期内月工资为3800元。正式聘用队员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   (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期合同期限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续签合同期限原则上为每5年一签,队员在岗服务年龄不超过45岁。退出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工作岗位,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工作期间,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程序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队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申请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附件1),发到指定邮箱:282957278@qq.com,发送文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XX岗位队员字样;联系电话:0795-3590058,联系人:吕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1:00,下午15:00—17:00)。   经预审合格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3.报名材料   (1)《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   (2)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无违法犯罪及吸毒记录证明;   (6)如是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复员、退伍证等材料原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7)对于报名特殊需求岗位人员,需提供应急救援特长、体育素质和技能等证件以及可以证明相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报名者须在所提供的材料正面右上方签署本人姓名,并确认所有资料真实。以上材料须在资格审查前提供,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需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报考材料相应的纸质版原件,以便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内容为5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存在一个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5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各占25%。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通过文化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文化考试通过试卷考核,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个人专长等综合素质。占总成绩的20%。   专业考核结束后,按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和专业考核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存在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排序确定替补人员,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往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审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和宜春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录用   公示结束后,无影响考生录用的情况,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正式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专业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告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防疫要求   1.在招录过程中,报名人员参加现场审核等活动,须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获取赣通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疫苗接种证明以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应聘人员需填报承诺书;   2.应聘人员近期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应如实报告。并按要求前往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招录工作期间如实报告防疫期间无出入境、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   4.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本单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3590058   点击下载>>>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doc

江西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根据消防救援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见附件1)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原则上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05)Kg);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在消防救援部门工作违反合同规定退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4、具体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8:00-3月1日17:30。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送至254723767@qq.com,报名表见附表2,逾期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可在报名期间内到宜春市温汤镇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温汤中学东侧)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表。   3.咨询方式:0795—3510119(8:30-17:30),联系人:刘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招聘小组负责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会告知考生,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考生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交至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小组将进一步对考生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2022年3月2日10:00(如遇天气原因,临时通知变更)   2.地点:宜春市温汤镇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温汤中学东侧)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满分各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表3。以体能考试成绩平均分的5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其中3000米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入围比例,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四)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核,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综合素质以及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5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50%+体能考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3000米成绩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人优先考虑。   (五)体检   1.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拟入围总成绩相同者以3000米成绩高者入围。   (六)政审   由大队招聘小组负责考察,主要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劳动合同的聘用期限首聘为3年。   2.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工资为3800元/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将按现行专职队员标准执行,工资构成包括:(1)基本工资4700元起步;(2)津贴补助;(3)年度奖金。伙食费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执行。(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专职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通知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1.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2.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需求表.docx   3.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