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100人公告
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二)招录对象: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9:00-6月30日(星期四)17:00,仅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司法局(详见附件2)。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录名额之比2: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请示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点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近半年内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若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按其个人承诺,进入面试后,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测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0日下午,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值: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入闱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成绩查询:面试和总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5.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闱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市司法局会同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局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决定聘用。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3-5年。合同签订后辅助人员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含固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具体请咨询所报考县(市、区)司法局。
四、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人员根据宜春市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紧急健康风险提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具体要求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2.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报考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招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以宜春市司法局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宜春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0795-3997793
宜春市司法局基层管理科:0795-3997797
附件1: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doc
附件2: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报名地点及政策咨询.doc
附件4: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5: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2022年江西宜春市统计局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统计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统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计员1名(专业不限);文员1名(专业不限),需要加班。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征信、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4月18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统计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83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统计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4月26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72490。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4.待遇按照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录取最高名次,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28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身高156cm及以上;
3.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导医编外聘用员工待遇。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