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市管理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城市管理人员(劳务派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附件)
计算年龄及工作时间截止日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3.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从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执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色盲、无口吃、无重听;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过往工作岗位上有弄虚作假、违规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差额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要求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8月25日(工作日),每天9:00—11:30,14:30—17:00;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下午17时。
2.报名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606室,联系电话,联系人:黎女士。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自行下载);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含户主及本人页);
④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3张;
⑤《报名表》一份;
⑥任职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各类业务技能、职称证书重大奖励原件、复印件;
⑦本人近1个月内的征信报告。
(三)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招聘,笔试100分,面试100分(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最终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专业技术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每个岗位开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该岗位自动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教材,主观题、客观题搭配。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笔试后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试卷将做雷同试卷分析,凡是雷同试卷一律取消笔试成绩。
3.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将通过宜春经开区官网进行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对入围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面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临场应变、统筹协调、问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背景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
七、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背景调查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进行公告,并对入围人员进行政审,了解应聘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入围背景调查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格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背景调查情况,按照每个岗位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开区官网上公布,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列为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聘用及福利待遇
1.5名城市管理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福利待遇参照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现有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时间),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试用期满合格的,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十、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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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8月16日
2023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聘1人公告
为顺利推进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时按质高效完成普查任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工作时限1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尤其是excel电子表格的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会计、统计、普查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本地户籍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会计、统计专业优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用投递电子简历方式,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事项:面试名单和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地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客商服务大楼205会议室。
三、工资待遇
1.薪酬:面试通过后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为期12个月,包干工资5000元/月。
2.保险及福利待遇(费用含在包干工资5000元/月内):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节假日等待遇。
四、岗位要求
1.负责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统计科的日常工作;
2.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组织、培训、指导、质量控制和验收;
3.协调并落实普查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4.组织普查员作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检查普查工作进度,解答普查员提出的问题;
5.协助配合其他业务工作,特殊时期需要加班。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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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7月12日